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有的深有的浅,有的重有的轻。
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不同,经历不同,所织造的人缘关系的厚薄宽窄都不会相同。
人脉一词的使用频率,是在近二十多年里渐变密的,以前的人并不是没有此说词,只是使用者不多。
大部分人的人际关系并不需要很广,人际关系复杂应该是贬义的形容。
拥有厚广的人际关系的人,也很忌讳被人知道而导致增加自己和关系中人员的麻烦。
事实上认识的和处事的关系还是比较微妙,这不单涉及到关系的疏密、缘分的深浅、相处的逸涩,还涉及个中的厉害关系。
我自己评价我自己,也算是“阅人无数”了:离开工厂后我当过三家大酒店的客房服务员,其中有两家工作的时间都不短,来来往往的住店客人有多少,谁也算不清。
还当业务员,包括期货经纪在内,我做销售十几二十年,见过多少客户数不清,基本上都是有权有钱的(我喜欢直接找老板)。
还有每做的一份工作的老板、上级下级及同事、面试后入职不久就离开的,认识了多少人?也是计不清楚。
出现过在我生命中的人不少,我也出现过在很多人的生命中。
有多少人记得我?我又记得多少人?这没什么谱。
即使我曾经帮过人,人家记不记得我,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但帮过我的,我一定记得。
记住了别人的滴水之恩,不见得我跟此人的关系就一定要发展,一定要密切。
比如当初愿意拿几万块钱做广告的,我的提成并没有返还,也没有接到过索取任何代价的要求,
而我自己更没有因失败的生活去打扰去麻烦去要求人家继续帮忙。
无论是怎样的一种关系,人与人之间是否有发展的必要,有没有利用的机会,这些都是强求不来的。
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也清楚自己具备什么,这些都是我个人的事。
不可能说我需要什么了,只要我愿意,我就胡乱地向人索取,也不可能说只要自己具备的,任何人索取都必须奉献。
这个除了尊重自己,对别人的尊重外,还有的是缘分的深浅关系的疏密,自己意愿的浓淡了。
如果说认识了就有责任,这恐怕是一厢情愿的事情,正如前面自己所述,我认识的人那么多,我该怎样承担责任?
又承担些什么责任?
若非得生安一个的,那应该是我自己眼瞎!眼瞎的责任就是莫名其妙的要为别人的欲望“负责”了。
毕竟,“有原因出现在我生命”中了,所以必须舍弃自己的所有原则和认知,成就与自己血缘、感情、利益等等一概无关的人的欲望?
这有些无稽之谈。
服务应该不是从《为人民服务》中断字而出。
能感受什么是服务,怎样去服务,怎样有机会,有资格享受服务,我想应该是改革开放后的事。
解放前有没有“服务”的事?或者更远点的近代、古代一定有,但是不是这样的词这样的说法,我不得而知。
因为自己比较浅薄且懒,并不想引经据典翻书阅古的证实自己的谬论。
服务可以指整个商业行业,政府机构现在也需要这词,是不是真的《为人民服务》,见仁见智吧。
不过我们这个地方确实比很多省市能感受得到。
其实服务就是被需求方满足需求方的过程,需求方或以货币交换,或以其他利益交换。
比如到政府机构办理某些手续,除了要交手续费,同时也会对执政者的某种支持。
需求方通常都是被服务者,被需求方则是服务方,能大量的,长时效地被需求,可能是所有商人所有当权者梦寐以求的为之奋斗不息的理想。
只是需求方所需求的面太广泛了,不可能不间歇的需求单一的因素,除了生活用品。
水和电是国家把控的,其他的选择的余地也很大。比如粮油的牌子。
被需要在某些方面是幸运的,但需求量过大,供不应求时,有可能会变成噩运。
这当然是要看从事的是何种产业,需求者需要的是什么性质的事情什么性质的东西。
如果是从事娱乐行业的,受众越多利益越大,或者如果是经商的,货源资金充足的,那肯定是财源广进了。
但如果啥都不是,甚至是个穷光蛋,再怎么需求,恐怕也只能难为其了,甚至是个诱惑性的灾难。
如果说需求的是感情,我想能得到真实的不会很多,被需求者如果是演员,可能还能应付得了,而需求者到底需要什么,我怕可能连其自己也未必清楚。
经商的提供服务也好,客户索要服务也好,前提是需和求得双向同时同步而成立,不可能单方单向存在。
强卖强买,别说是现在,就算是古代,也不会有什么支持可言。若以强权以掠取或以栽赃,最终亦只能换得短暂的快感,不会是恒久的安逸。
而感情上的勉强,俗话说的“强扭的瓜不甜”便是写照。
人的欲望可以无边无际,以己之欲强他人之不欲,最终是令己损欲失欲而丧德。真正没有面子的,是丧德后为众人所啐众舆所耻。
人在做天在看,欺骗他人容易,欺骗自己也不难。
需也好求也好,不是你的,不要再勉强,因为生死有命,命必如实!
2018-7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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