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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IP之人是价值的载体

超级IP之人是价值的载体

作者: 符视 | 来源:发表于2019-01-02 09:39 被阅读0次

    超级IP更加具象的个体化商业尺度

    阿里巴巴这样的大公司之所以需要网红,是因为大公司往往通过标准化服务和标准化产品接触用户,牺牲了服务和产品本身趋向用户的棱角,导致与用户的距离拉远。同时用户分布越来越平均,用户的分布密度也越来越稀薄。因此,如何聚合用户、激活用户、形成与用户的连接,从而形成高效率商业,是大公司无法回避的课题。

    个体更容易与用户建立信任关系,也更容易形成情感连接。大平台试图通过矩阵化的个体建立新的品牌背书来提高商业效率,说到底是基于个体来拉近与用户之间的距离。值得注意的是,个体商业的崛起,使得原本大一统的市场变得越来越碎片化,某种意义上也摊薄了传统垄断巨头的商业利润,并缩小了其商业版图,包括巨头往往无法顾及的那些新机会。在未来的新经济中,有两条线是非常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

    第一条线,自上而下。为了弥补商业版图的蚕食,防御“蚁群食象”的现象出现,围绕个体形成的众多碎片化商业,大公司通过对个体的大量吸收,将碎片化商业有机整合成为适配新商业的连接端口。目前不少大公司开始对“网红”  “达人”倾斜资源和密集签约即是如此。

    第二条线,自下而上。新个体通过自身形成商业的展开,形成了全市场“小而美”的商业分布,并通过成功的“小而美”桥梁,具备打开通往规模化商业的可能。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网红作为商业表述过于笼统,具体到个体层面,如何定义网红一直是市场未能解决的问题。从心理学角度看,相比故事和内容,形象更容易被辨识和牢记,而与形象距离最近的则是活生生的人。“人”作为良好的精神要素载体,是当下个体化经济浪潮中传统网红为何常常呈现为具体的人的原因。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影视产业中艺人(明星)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作用,甚至某些特殊时间段一度会比剧本和制作本身更重要。为什么?因为内容本身容易被人遗忘,但是人和角色却容易被受众记住,这种留给用户的记忆效应,经过长期积累后,形成了某种价值观追随。比如,李小龙代表了永不放弃,永不言败,永不妥协,“虽千万人吾往矣”,“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李小龙所有饰演的电影内容的所有价值,都通过李小龙这个人沉淀了下来。

    在国内,华谊、博纳、光线等曾经通过高成本的内容投入或演艺经纪公司通过系统推广和营销才能捧红商业个体(明星)。在新网红时代,小苍(本名张翔玲)通过《英雄联盟》游戏解说视频,完成电竟从业者到仅在斗鱼平台就拥有1 20万粉丝的网红身份进化。中国电竞第一人Sky(李晓峰)更是在201 4年进入创业圈,成立专注电竞外部设备的钛度科技并出任CEO。

    对影视业而言,李小龙是资产,影视剧本身很难定义为资产。而同时,有影视剧中的经典角色被观众长久铭记,而扮演角色的演员或许并未被记住。这方面看,那些经典角色是资产,而影视剧本身并没有形成资产。这也是经历了几十年,还能不停启动那些40年代创作的英雄角色的原因。宽泛来说,明星和影视剧中的角色没有本质区别,如果将影视明星(红人)和剧中的角色都视为一种形象(或形象所承载的符号),那么很容易理解红人经济为什么在当下成为炙手可热的商业模式。

    限于技术原因,相比于无法走出剧中世界背景的角色而言,现实中的人与用户更具交互性,其人格化特征也更容易被用户认可。但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不管现实中的明星,还是剧中角色,都属于魅力人格体的资产化和商业化。因此,目前市场更容易认为网红是现实中的人,而不是二次元、虚拟人物,说明现阶段的网红市场对网红的认知还非常局限。

    再回过来看网红现象,如果将papi酱的内容打法视为本色演出,那么papi酱的轻内容打法(个性化短视频)本质上与一部电影捧红一个或几个角色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前者是花了几千元钱的成本,做了后者一部电影用几千万、几个亿捧红剧中角色的工作。难道是轻内容打法可行,重内容(影视剧)吃力不讨好吗?不是。媒介自由化给内容产业带来的最大改变是用户对个性化表达和个性化的需求,正好被匹配了个人化内容创作注重创意和个性化的特点。这是电影这种流水线化制作,且试图迎合大众用户(不是窄众)的价值取向所无法完成的,而这恰恰是未来网红的机会。TalkingData《 2015年移动社交行业应用报告》数据表明,短视频用户数同比增长400%,对的平台总会成就对的人。

    单纯的网红没有意义,那么商业层面的网红是什么?包括以下三个因素:

    1. 符号化、形象化。

    2. 价值观承载。

    3. 不一定是三次元的人,可以是剧中角色,也可以是虚拟形象。

    可以说,网红之所以成为这个机会的重要突破口,是利用了影视产业原本的商业策略(内容传播形成的用户围观效应),但规避了影视产业本身的风险(高成本、低成功率),加上人格化形象所承载的价值观,通过元素化可以形成跨媒介转移,跨平台分发与全领域的商业连接。

    (文本来源于书籍《超级IP互联网新物种方法论》——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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