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贾平凹《秦腔》之感

喜欢一个人的作品,不代表对其作者极其了解。忘了是哪个作家说过,读一本书没必要非得认识作者,就像吃鸡蛋不会找那只下蛋的鸡。今天,依旧延续不谈作者只论其书的传统,虽然是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撇开作者,从书中我们能看到的,不理解的已经够多了。废话少说,《秦腔》之吼令人心颤,郁结于心,不吐实属难遣。
一,什么是悲剧
鲁迅说过,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先达之言不敢不从,我倒是觉得着确实是其中的一种,但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依愚之见,悲剧是一群没有希望的行尸走肉在黑暗中踽踽独行。
像那心若死灰的癌症患者,像那风雨天压死在面包车下的中年男人,像那终日无言的寡居老人……他们平庸,他们无奈,对于未来甚至是明天没有丝毫憧憬和希望,就像落日的余晖,却没有最后挣扎的闪烁。这个世界最不缺乏的就是平凡人,可是当他们慢慢沦为平庸,就变得十分可怜,便不再谈什么明天未来,就连今夜都不知道如何度过。平凡至平庸,是人生最大的悲剧。
大部分人都喜欢看喜剧,可是又有多少喜剧能铭记一生呢?喜剧充斥在各种艺术中,或真实自然,或粗鄙苍白,却极少在生活中演绎。而悲剧却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与我们不期而遇,是任何影片书籍所不能诠释的,看着那些悲剧艺术,我们可能会触动,会哭泣,但远没有生活来的真实和生动,极其缺乏张力和感染力。悲剧之所以感染力那么强,因为来源于生活,升华于艺术。是想,如果我们面对无法理解的,不能感同身受的悲剧形式,还能流下真实的眼泪么?
二,农村的衰落,多种矛盾的激化
我们的农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衰颓的呢?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从我的视角中可能窥得一些缘由:一个是经济问题,身处农村无论是生活环境还是对实现未来的目标,都远没有去城市得到这些的希望大,城市纵有千百般不是,在金钱方面总有无尽的诱惑;第二个是子辈们对土地对故乡的疏离和不认同,就以我为例,小时候生活在农村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温馨而又值得怀念,却不愿回到那种生活,别的地方对我的诱惑更大;最后一点是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撞,农村是传统文化痕迹最重的地方,也是糟粕沉积最多的地方,在现代文明的潜移默化中,越来越多的农村子弟缺乏归属感,试图逃离。不可否认,原来农村的定义是农人居住的村落,只是一种称呼,现在却向等级的含义滑坡倾斜,被赋予更多消极的内涵。
在《秦腔》中,以夏天义为代表的老一代人,他们依土而生,进行了大半辈的土地革命和土地建设,已经和土地融为一体,就像他所说的,人是土地里的虫。那一代人的世界建筑在土地上,他们对土地的情感我们无法理解,也无从理解。
而他们的子辈,有人削尖脑袋要混上铁饭碗,有人外出打工田地满是杂草,有人不好好种田想着来钱快的方法,最典型的是村主任君亭为了鱼塘要拿七里沟去换,为了更大的经济效益而舍弃一大片土地。他们这代人对土地的认识和感情存在于幼时,在长大后试图改变,可是他们又是不彻底的一代,努力摆脱农民的身份,却又无法做出清晰有效的行动,终其一生在土地的边缘徘徊。
相比之下,孙辈们的背叛更为彻底。他们对土地没有感情,甚至充满厌烦和鄙夷,他们瞧不上祖辈的观点,自己又空有大志无能为力,就只能逃离家乡,去未知的城市接受未知的命运。翠翠,文成,光利是这些人最典型的代表,小时候在父辈的臂膀下成长,长大后迫不及待地要去远方,他们鄙夷父辈所信奉的东西,渴望去城市打拼。由于他们没有前人可以参考借鉴的经验,相比父辈更加迷茫和恐惧,试图摆脱父母又不得不依赖父母的思想交织缠绕。他们缺乏敬畏,没有敬畏就没有尊重,没有尊重就不知回报,所以他们反抗父母,利用父母的爱和宽宥我行我素。
现在的农村变化深刻而巨大,村里的青少年越来越少,种地的人也不好好种地,以前土地是孕育生命的土壤,现在各种清闲简单的方式就能填饱肚子,甚至为家庭带来更好的生活,也变没有人留守农村。每次过年回老家,外出的游子才会看看老人,若家里没有了牵挂,故乡的记忆会慢慢消失。以前都说追根溯源、落叶归根,慢慢地,我发现自己也是一个没有根的人,从小为了求学离老家越行越远,对那片土地没有丝毫眷恋。
以前的人觉得有土地的地方才有家,现在更多的人感觉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我并不觉得这两种想法有什么对错或者优劣之分,而是在社会进步中思想观念的改变罢了,需要我们思考的是对土地,对农村应该秉持什么样的态度?
三,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小小的清风镇不过千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事情,各种事情犬牙交错,宛如一个国家。人们常说,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我想想自己每天的生活,如果要写一本大部头实属困难,马赛尔单凭回忆就能写出《追忆逝水年华》,我也不过是缺乏发现的眼睛和思考的大脑而已。
古人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己的德行首当其冲,如果自己德行有损很难服众;一个家庭对内有家风家规,对外有各种社交活动,如何凝聚家庭成员是家长最重要的事情。夏天义年轻时一言九鼎,老年时却虽有五子“就像一个要饭的”,这是他对于家庭管理的失败,他能管好一个清风镇,却始终没能处理好自己的家事,不仅仅是一个面子问题,还因为他失去了价值,在儿子儿媳眼中,他不过是一个白吃粮食的拖油瓶。
再来看夏天智,他有文化,有声望,最重要的是有夏风这个人人尊敬的儿子,所以在他面前,夏天义的五个儿子敢怒不敢言。这是夏天义的悲哀,更深一步的原因可以从他自身,从以前找到蛛丝马迹。
以前都说父母官,也是这个意思,官员管理一方城镇,处理着大大小小各种事情,就像父母对待孩子一样,要设身处地不偏不倚。
四,夏风吹白雪,原本不相融
如果问起这本书的爱情故事,自然绕不开夏风和白雪,单从名字来看,我早该想到他们的结局不会美满,可是虽然讨厌夏风,却始终希望白雪可以幸福,但现实就是现实,会告诉我们最真实的答案。
夏风是夏天智的儿子,是一名很有名气的作家,从市长都买他的帐,可以看出夏风社会地位挺高的,至少在清风镇村民看来,他是无所不能的。每次回家见到他的人总会有所求,并且理由正当到无法辩驳,“你有能力帮我,你就应该帮我”,夏风也说过,“我哪有什么权力,求人帮忙不过是看人家认不认我的名字”。从这一点看来,夏风是很痛苦的,他凭自己的努力获得地位,却始终为清风镇,这个生他养他的小村镇所累,就像狗身上的虱子,使劲吸着他夏风的血。
夏风和白雪曾被大家看好,郎才女貌、才子佳人,诸多美誉却没能挽救他们的婚姻,结婚不到一年就分崩离析。看似不应该,却是必然的。他们的主要矛盾在于,夏风试图摆脱过去,想在省城开始自己的家庭,不被人打扰的生活;而白雪却对清风镇,对秦腔,对土地怀有深深的感情,她想拥有自己的事业。这就为夏风和白雪的离婚埋下了伏笔,而孩子的事情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们两个社会地位和代表阶层不同,三观也大相径庭,就像白雪所说,“最开始拼命追她不过是因为她漂亮”,当茶米油盐摧残一个女生后,喜新厌旧不可避免,像什么没有话可说,不过是最荒唐的借口。心中有爱时懂得珍惜,会努力经营维护;当感情不在,激情消退后,人往往会揭下他的面具,露出本来模样。
就像夏天智所说,“为啥得到了就不珍惜,还没有引生喜欢呢,都是作孽”。对,就是作孽,婚姻爱情这个东西,我不想谈,也没资格谈,只想说真心待每一个人,善意对每一个人。
五,善和真诚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
我们希望别人具有什么德行和我们希望自己拥有什么品德,往往会有很大差别,这就是所谓的双标人吧。每个人的追求相差很大,甚至自己不同时期观念也会扭转,比如美德和社会价值,有人会努力提高社会地位,却德行有缺;而有人却宁愿一文不名,也要保持灵台清明,就像我一直喜欢的嵇康。不论怎么说,于人于己,保持真诚,保持最大的善意,应该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德行,也是最大的美德。
引生和哑巴纵使有各种缺点,包括身体的缺陷,他们的心地却干净无暇,因为他们超脱了自私自利的利己主义。
本书是以引生为第一人称所写,可以说他是当仁不让的男主角,我却没看到作者对他有丝毫偏爱,反而感觉对他太过于不公平。引生患有精神疾病,会因受到某些刺激发作;他所依赖的父亲去世,村里人不待见,自己又不能赚钱,只能在村里帮别人忙换的口粮;喜欢白雪,别人嘲笑,甚至因为偷了白雪的内裤羞愧自宫。就是这样的引生,最不像男主的主人翁,始终保持着对别人的善意,一直守护着关爱他的夏天义,默默关心着白雪不敢有丝毫打扰。尤其是看到他对白雪的感情,深深地打动着我,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占有她,这句话说出来是何等的容易,又有多少人能放手欲望,最终避免因爱生恨。
哑巴是夏天义的孙子,自小和爷爷生活在一起,感情深厚,极其维护他,甚至敢于反抗父亲来维护爷爷的尊严。他虽是个哑巴,却不是傻子,在清风镇这片熙熙攘攘的小村庄,他用一身蛮力拼命保护着爷爷。
还有很多人,白雪、赵宏声、夏天智……甚至是“坏人”三蜇都有善良的时刻。人们常说一生行善的人会因小恶而声败名裂,穷凶极恶之徒却因救过一个孩子受人景仰。这是不对的,社会也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所接受的教育告诉我,应该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承认人性的矛盾,但是不能原谅这种矛盾。
六,关于落后的几点看法
在这本书中感触最深的莫过于清风镇一些人思想上的落后和粗鄙,不可否认生活在土地上的人善良、敦厚、勤劳,可是就像土壤里有益于庄稼的虫子,也有一大群破坏庄稼的坏虫子。他们一定情况下所展现出来的盲目、从众、自私、野蛮,让人不寒而栗。
其中有一段作者一笔带过的描写,说村里原来一个看似懦弱无能的人,竟然外出偷窃并杀死两位独居老人,仅仅是为了两百块钱。我们不能完全责备这个杀人犯,当然也不是为其开脱罪行,任何借口都不能为杀人做最好的掩饰,我们应该思考是什么让大家眼中的老实人成为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这些原因,我们的从看似毫无联系的侧面叙述中可以一窥端倪。
在围攻乡政府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性中潜藏的恶意和丑陋,赛虎作为一条狗,面对疯狂的人们,自然要保护主人,保护领地,却被人生生吊起来打死。在这时,什么道德法律,什么仁义礼智信,完全被抛之脑后,他们不敢攻击乡长这些有权威的人,就把众怒发泄在一条狗身上。就像他们口中叫嚣着“法不责众”,一群乌合之众被煽动,会被激发内心的阴暗面,侥幸也好,无知也罢,农民自古以来就是一群最容易被鼓动害人,也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人。死后的赛虎别主人剥皮吃掉,而它的相好来运每天围着那块狗皮哭泣,人心在这一刻还没有狗懂感情。
在最贴近大地的这方天地——农村,孕育着生命,随之而来的还有阵痛和污秽。庆玉身为人民教师,却不知礼义廉耻,破坏武林的家庭,最后竟然明目张胆地迎娶黑娥;马大中为赚钱,将黑手伸向宽厚待他的村民,还未成年的女孩远走他乡,为了金钱出卖肉体;陈星和翠翠偷偷摸摸越轨,在最保守的农村,用肉体挑战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还有很多很多,在这里贫穷和落后生养的不是安分守己,而是各种折腾,孕育的不仅是善良,还有更多跃跃欲试的黑暗。
最后
农村应该是什么样子?最初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和自己的家乡差距很大,回首过去的日子,慢慢地,我发现艺术扎根于生活,书中虽有艺术加工,在本质上却和现实相契合,甚至还不能完全刻画出农村原本的样子。
记忆中的农村是什么样子,虽然经济落后,但精神层次上从未失之于人,修养不论出身,甚至最伟大的思想境界就诞生于最贫瘠的地方。我对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充满眷恋,满地跑,玩不尽的游戏,说不完的话,没有攀比,没有敌对,邻里之间本就有血脉相连,自然在来往中巩固加强。或许因为年纪小,父母不会讲述看似和谐背后的暗流涌动,长大后也稍微接触一些,愈发觉得书如人生,人生如书。
我一直在思考,在现代生活中,在未来生活中,农村还会存在吗?变成城镇样的新农村还是我们记忆中的农村吗?那片土地长出来的农民哪去了?让我们捧起一碗酒,祭奠逝去的农村记忆。
伏惟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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