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的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这是《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最后一段话,如此的结局很美,在一个安静的下午读完后,脑中不断浮现出两人相依的那个温暖画面,想起曾经的我们,这情景又是那么的熟悉和怀念,当然还有些许的遗憾。这本书是蕾秋·乔伊斯 的处女作,写了一个简单、素朴但会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
六十岁的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其实读书的过程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件事情你觉得非做不可、你觉得会有意义,那么一旦开始后,却会渐渐发现环境并不允许这件事情单单属于你,外界的支持和反对、褒扬和贬低时刻会萦绕在你的身边,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
与名利无关
我想,读完哈罗德的故事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个答案。当他开始决定徒步600多英里去救朋友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疯了,所有的人都觉得这件事情根本没有意义。可是他觉得有,然后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这样不就够了吗?
这个世界总是奇特的,任何一件事情都没有绝对的好坏,都无法明了下一秒的变化。哈罗德一路见过的人,有白领、遛狗的人、逛街的人、上学的孩子、推婴儿的母亲,有跟他一样的徒步旅行者等等,虽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故事,都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不知道从什么开始,他的故事被传开了,一家知名媒体把他誉为“真正的朝圣者”并做了详细的报道,而后一发不可收拾,几乎传遍了大半个英国,他原本的家里每天都会有人前来拜访,会有好心人送一些东西过来,也有些人会写一些鼓励的信过来。但是这一切,哈罗德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手机也不看报纸。或者他已经不再关心这个外在的世界,只是想要走路,只是想要救自己的朋友。
因为哈罗德事迹被广泛报道,沿途恩认识他的人开始变得不一样,有合影的,有要签名的,不一而足。而对这一切,哈罗德都不感兴趣,他依然只是想要加快步伐去找寻自己的朋友。后来,有一个小男孩找到了他,并且表示愿意一起走。然后队伍渐渐庞大了起来,各路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因为前进的速度越来越慢,他开始对这些变化感到不适,希望还是回到一个人的时候。因为对路线产生了分歧,哈罗德终于有选择了一个人,而大部队则被一个有心之人领着大步走向了贝里克郡。几天之后,他们就到了,受到了当地特别浓重的接待,他们被誉为了英雄,虔诚的朝圣者。当然,这一切,哈罗德也一无所知,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步伐和路线坚定地走着。
也会想要放弃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 哈罗德变得恍惚了,他总觉得自己走错了,觉得指南针欺骗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无尽的孤独感袭来。他不停地问自己: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坐车过去看她不是更快吗?要是走到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怎么办? 接近奔溃的他拨通了自己妻子的电话,“我坚持不下去了 ,我错了,我坚持不下去了。”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并没有因为哈罗德说出这样的话就觉得他很失败,相反极大的触动了我的内心,一个再强大的人也会有孤独脆弱的时候,而这个时候身边的人就显得弥足珍贵。他的妻子是这样回答他的:奎妮还活着,哈罗德。你叫她等你,她还在等你。继续走,别停下来,你可以的,哈罗德。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挂上了电话。(其实在他妻子的一切愿望里,什么都比不上哈罗德回家重要。)
“她走得很平和。”再见到哈罗德的那天,奎妮也就是他的朋友,安详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而他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也回到了开头描述的样子,温暖的结局,美好的故事。
这本书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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