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做什么,记得为自己而做,那就毫无怨言。 ———《流金岁月》
第一章:期待落座
小男孩很倔强,别看他穿得破烂,倒也整洁,头发虽很久没修整了,但也算不得乱。或是股子里的那份爱干净吧,竟因衬衫上沾了点水渍与人起来口角。今日天甚是晴朗,阳光格外耀眼夺目,在这严寒的冬日,这暖阳,可谓是可遇不可求啊。他抬头望望天,无奈终是落下了泪水。“这下子,我怎么去见我的爸爸呢,他还在等着我呢,我……”冥思苦想了许久,迟迟犹豫不决,仿佛万物都静止了,风停了,鸟倦了,花枯了,车也不走了,他也一动不动望着天。
“宝贝,快来,你老爸今日升职了,咱们今晚出去庆祝庆祝”。“老妈,你说的是真的,好呀好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哈啊,我今天被老师表扬了呢,期中考试得了个最佳进步奖呢,我得带去给老爸看”。说着,便乐呵着冲上楼,小脚蹬得地板戳戳响,“这孩子,怎么跟个饿鬼似的”,老妈嘴里喃喃道,“我也得好好收拾下自己呀,出去跟个黄脸婆似的不得给他跌面子,对对对,我得赶紧去”。这会子,母子俩,都在各自房间巴拉巴拉,“没有,怎么没有呢?我的奖状明明放这了呀?”天真的脸庞写着大大的疑惑,大眼眯成小缝,真是可怜了这天生的好面容。“这件不行,太显胖了,这件还行,就是不知道这男人喜欢不”,一件一件却也找不到心满意足的,这可为难死了。累了,停了,思考着。
窗外怎料下去了淅沥小雨,雾蒙蒙的,尽管路灯亮着,却怎么也看不到远方。没有月亮的天空是寂寞的,无家可归的孩子是可怜的,“这天气咋说变就变,唉,风倒是嚣张,雨也傲慢,竟越来越大,可怜的街头流浪儿该怎么办呢?”孩子想着,脑海中莫名浮现的是那个在商店门口遇见的与自己一般大的流浪儿。只是,现在愁的是自己的奖状去哪了。想着,竟连去吃大餐也忘了。
“天居然就黑了,妈呀,就六点半了,这老王该是等久了,算了,就这件吧”。便急匆匆地拖着鞋,随手扒个包跑到了儿子房间。“走吧,儿子,你老爸该等着急了”。“可是,我奖状还没找到呢,我得给老爸一个惊喜……话语未完,却被母亲耷拉着出了门。也罢,迎着风雨,也得赶去庆祝老王这一人生重要时刻,毕竟奋斗十年才换来如此成就。
老王本不叫老王,这是老婆的专属名称,老王名为时候,时姓实在少见,话说他父亲取这名之意也只是希望儿子能把握生命中每个重要的时间,什么时间干什么样的事,对自己有规划,到了一定时候就要做成这件事。这老父亲的殷切期望,自小这时候心里就铭记着。这不,奋斗十年,从小职员到部门经理,可是费了一把劲呢,能不好好庆祝吗?自结婚以来,老王也是个爱妻狂魔呢,时不时地就在公司炫耀说自家老婆贤惠善良,漂亮大方呢,特别是给自己生了个可爱的儿子。同事们都很羡慕老王的家庭,但话听多了,也就只当作饭后笑料笑笑而已了,对于老王时不时地夸赞家庭也只是随声附和一句“真的太羡慕你了,挺好的你们”除此之外,也便没什么了。妻子对于老王自是喜欢的,她觉得老时叫着怪别扭的,我可不喜欢老实的人呢,虽说周围人都这样叫他,因为老王母亲姓王,后又与他父亲离了婚,老王也便私底下自己改了姓,妻子也觉得还是老王亲切就喊他老王。但老王对于父亲是感激的,改姓也只是因为母亲的离世,以表孝心,至于儿子仍然姓时。
小男孩跟着母亲到了父亲预约的饭店,“湘满人家”,店名周围绕了一圈五颜六色的灯,显得甚是耀眼。孩子稍读了几年学,这几个字还是认识的,想是现代人的聪明,他一眼就说“妈妈,这里头的是湘菜,我很喜欢,老爸也最喜欢吃了”。“对对对,你这小机灵鬼,走吧,快去见你爸去”,她摸着他的脑袋笑着说。
“您好,欢迎光临,这边请,请问几位”。
“三位,三位”,孩子大声嬉笑这对服务员说。
只是……怎么不见爸爸呢?又是一脸疑惑,“不是说老爸在这等我们吗”。“是啊,别急,妈妈打个电话去”。说着,掏出手机,通讯录第一个“A老王”,点了一下,“嘟…嘟…嘟…唉,喂,老王啊,你怎么还不来……”焦急中又带些小脾气。“来了来了,快了,在路上呢,路上出了点事故,有点儿堵车”。就这样,又等了好一会。看着别桌客人嘻嘻笑笑,孩子焦急兴奋的心却变得落寞孤寂。他想再次拨打爸爸的电话,只是,怎么也叫不到妈妈,想发出声音大声呼喊妈妈,却怎么也喊不出,伸手去抓怎么也抓不到,明明就在眼前。
第二章:梦醒空空
焦急、大声嚎叫、害怕……瞬间时间仿佛都是黑色的,一张巨网笼罩在他的头上。“妈妈,妈妈…”无力地嘶喊着。突觉后背凉飕飕的,门外格外热闹,“这大清早的,就扰人兴致,真是”。抱怨烦躁极了。些是刚才的噩梦,这会子才发觉过来,额头竟全是汗,被褥也湿了。他已无力去想,这可气的闹钟恰巧响得及时,收拾着,领带、西装、皮鞋,真是个现代白领的标配,“砰”关了门,去上班了。
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现代人的生活不过是在这飞速的发展中能谋取一席之地,而这往往要历经数十年的时间。他不一样,年少有为、意气风发,真不愧是好男儿,若谁家女儿嫁与他可不幸福死了。同事们都很爱慕他,特别是那天生的一副俊俏样,一进公司甭提女孩们多疯狂了。想来也奇怪,竟没人听说过他有女朋友,他也似乎满不在乎这方面的事。上司是个顾家好男人,对他格外赞赏,钦佩他的才华出众,多次替他找女孩子问他是否愿意去看,不料却都被推诿了。因此,他的情感也变成了一个谜。
经历一天的工作,终于回了家,这会子歇息时,他却突然想起昨晚的事。“难道我是太想念他们了吗”?自言自语道。可怜的孩子,成为了别人家的孩子,终究,没了自己的家。父母是爱他的,他也是爱他们的,然而,爱只适合藏在心底。因为,当他有能力时,他再也无法去回报这份爱了。望子成龙,这辈子,父母的所有都给了自己,当他如愿变成了父亲一样的人,生活却不允许他再去爱他们了。想到这,他潸然泪下,再也抑制不住内心对他们的想念。可惜,那美好的梦,终是空空。
这一刻,他又睡着了,思念在脑海回旋。七哥也陪着他进入了梦乡。这一夜,睡得格外安稳,想是累了的缘故,亦或是他要带着所有人的希望好好地走下去。毕竟,那个她在那等着他呢。
第三章:八月心火
那天,他和他的好友在篮球场打篮球,这男孩子的,年轻时可不是活力满满,哪管什么汗流浃背,这要的就是那股子劲儿。鬼知道走了啥运,这冠冕三分王的他今天竟一个三分球也没进,能不郁郁寡欢吗?“算了,不打了”,话中满满的气愤与失望。人在生气时总是不知所以,那时,他随手便把篮球狠狠地砸向地上,这篮球弹力也是出奇好,竟飞得老远,硬生生砸在了她的身上。他却没事人似的,坐在这里生着闷气,当她走过来问篮球是谁的的时候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件错事,可别提多羞愧了,特别是出于男孩本身的那份在女生面前的傲然,他羞下了脸。“对不起对不起”,丝毫不敢抬头望她,愣是一副低到尘埃里的模样,想想打篮球的那股子精神气简直判若两人呢。当他回过神来,抬起头,只远远望见一个背影,但这背影已足够吸引了他。这是一种说不出的喜欢,像是宝玉见黛玉般,“这个妹妹好像在哪见过”,或是梦里吧。
这一见,他心底泛起了涟漪,只是却再也没在校园里见过她。找了许久,打听了许久,唯一的获得就是她的名字—知道。他期待再见,他想认识她。
这是八月,阳光闪耀极了,这温暖可着实焦灼着人心,也燃起了男孩对女孩的热情之火。女孩不是那种标志脸,倒也算正,算不上精致,却也有特色,说不上茫茫人海中最耀眼的那个,至少在男孩望她那一下,她已成为最亮的那个。只是,她还不自知。
月光静沐,夏烈炽阳,白天黑夜,怎就换了个班,悠悠荡荡,荡涤了青春。男孩终于喜欢了一个女孩,母亲的爱终于可以交接,很兴奋,也忧虑,她是否会喜欢我呢,她是不是已经有了那个他呢?他不敢再想下去,一切还是得当面问才行。
脑海中这一霎那的冲动连接着双腿,不自觉地就奔跑在去她宿舍的路上。当站在那时才觉得有些羞怯。只是,既然跨出了这一步,怎能再退缩。可是,却还是没等到她。当他准备离去,远远处竟突然出现她的身影,孤独而无助。
“你怎么了,需要帮助吗?”然而并没有获得回应,他不敢问她,因为她的状态“出卖”了她,“当初我也是这般难受,这样去问只能是加重伤疤。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牵起她的手向前跑去。
夏日夜空亮而静,空调吹散了热气,大家都睡得香甜,只有工作的人们还在灯火通明赶工,上学的孩子们也在灯火通宵赶学业。商店也打了烊,就连那座石桥下的流浪儿也做着痴梦,嘴里吐露的话语也不知是什么,眼角却泛出微微的笑意。结束今天赶着明天,这是这座城市的导航。
第四章:爱恋蜜桥
这是一座久远的石桥,倒还坚固,却少有人往来。当这座城市大片大片地被开发,这片老城区域自是湮没于人潮。石桥当然也不例外。贯穿了东西的市民,收留了无数乞丐儿,如今似乎没有人记得。它没有名字,知道它名字的人已随风而去了。他只管叫它“蜜桥”。
“为什么是蜜桥呢?”女孩疑惑地说。“因为这是属于我爸妈的甜蜜,那个时代,他们在这相约,看着桥上的风景,细数这日常的点点滴滴,争吵过,嬉笑过……最后,他们在了一起”。他的脸上满是笑意与回味,只是物是人非,也有人世的沧桑与无奈。女孩哭得更加厉害,不是撕心裂肺,而是无声无气,呆呆望着男孩。这一夜,男孩讲着过去的故事,女孩开始想听他的故事。
故事总是很精彩,男孩和女孩共同书写了他们的故事。
一个是哲学,一个是艺术;一个是城市,一个是乡村;一个是静默,一个是动感。命是注定的,也是难以预测的。反正,就交织在了一起。
校园里的花开了又落,他送她的那盆多肉却长得格外好。她耐心照顾,他耐心叮嘱。等你下课,等你逛街,一起作业,一起吃饭,恋人间的小小乐趣是蜜的味道。
曾誓言一起走过山海,毕业时送的那本笔记本写满了人生的期待。“很庆幸,遇见了你,时间,一起走过了三年,有你陪伴真的很棒”女孩很喜欢男孩,男孩心满意足。两人开始回忆笔记本里的点滴。
男孩—“这是我们第一次吵架,真对不起,我不该那么…“知道,你知道吗,因为有你陪伴我觉得世界都温暖了…
女孩—“傻男孩,在你眼里我是那么地完美,其实我并不是这样,谢谢你的宽容与信任…
看着曾经的对话,笑了,也感动着。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流年华》里写到“当一个人不能拥有的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两人对未来开始担忧,他们不清楚俩人的未来是怎样的,但他们愿意珍惜现在的拥有,不忘记彼此,共同去面对不知名的未来。
那个毕业晚会上,他和她跳起了舞。相机定格在这一瞬间,那个她最难忘,因为,她的舞蹈是他教会的。
操场上的红旗仍在随风飞扬,一届一届的学生们啊,来一个走一个,唯有那青春写下的誓言没变,我们,终于毕业了。
第五章:相隔两地
男孩如愿进了一家法律事务所,女孩成了一名人民教师,在这座城市里,他们也成为了忙碌的追逐者。
人生无常,世事难料,处理着人世间的繁杂事务,男孩很累。女孩在校园的净土里耕耘,苦也乐。女孩会在男孩需要安慰的时候给予他最真挚最动人心的声音,她学画画,便把这些年他的一切都画了下来。生活延续了大学里的那段美好。蜗居的小屋,写满了爱的味道。然而在女孩的心灵深处有着一份小心思,月夜蜜桥的小事。
出生决定了一个人的起跑线,女孩起跑线很低,农村的孩子,想要闯出去不知要经历多少波折。刚入大学那年,女孩想要学画画,母亲不同意,毕竟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学艺术得要多大的一笔开销啊,父亲留下的债务还没还清呢,况且女孩是单亲家庭,母女俩相依为命。只是,女孩生来的那种对艺术美的追求她不舍得,多少次犹豫纠结,她哭了就在那个晚上。而时间的出现正好鼓励了她。坚持自己的梦想,哪管风雨再大,兴趣是人最好的老师,女孩带着天生的那种兴趣与后天的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只是毕业后,她要还这四年来欠下的所有债务。
中午,这笔债务压垮了这对母女。母亲生病了,她要回去照顾,人到中年最需要的就是陪伴。她没有和他说,留下一封信便赶回了家。书中这样说到:
“亲爱的时间,请原谅我的突然离去,我们的爱情真的太美好了,谢谢你来到我的世界。这么些年的陪伴让我感受到了无尽的温暖,可是我不能这么自私,我的母亲还在为我的生活奔波劳碌,她也需要我的陪伴,她留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不希望将这份重担压到你的肩上,这本不是你的责任,你的肩上肩负着更远大的志向,我想,当我们有一天足够强大,我们的爱情一定会更加美好的。请别来找我,终有一日,我们会再见”。—知道
他,哭了,也是恨自己的无知,原来欢乐中也藏进了无尽的忧愁。那一刻,他发誓一定要努力奋斗,等到足够优秀,足够去支撑她的生活再与她相逢。
这一别,是5年。男孩又经历了一次痛彻心扉。
男孩在公司奋斗着,父亲呢,工作几十年也升了职,母亲身体不好,在家中休息,有幸的事,父子俩都得以尝到母亲爱的味道。母亲向来是贤惠的,家中大小事务她一揽无余,一心一意扶持着这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在她的精心呵护下,这个家也其乐融融欢乐无限。
“老王呀,你怎么又穿鞋上床了,都说多少次了”。这是对父亲喝酒的埋怨,但也充满了关心。她从不呵斥老王。
“宝贝,今儿个想吃啥呢。妈妈下午去接你上学哈,你老爸加班”。这是对他的关心,她每天都在问他。
那是一个让全家激动的日子,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家欢欢乐乐准备倒数跨年了。家中迎来一个好消息,父亲升职了,“哇塞,太棒了”,父亲提建议出去戳一顿,加班这么多天可把孩子给冷落了。两夫妻商量着还是去孩子最喜欢的“湘满人家”吧。可不,就这样愉快决定了。
母亲把他从学校接回来,父亲呢,还在加班,待会弄完直接去饭店等他们。男孩乐呵呵笑不拢嘴,拽着张奖状一直在晃悠,蹦蹦跳跳着。沿途的风景今天是如此得迷人,竟到如今才发现还是只有今天这样,顾不得想就是很舒畅。
准备好了一切,母子俩到了饭店却迟迟不见老王身影,等待总是让人“奇思妙想”,想多了便应了验。天灾人祸,老王,再也叫不到老王了。这一天,倒真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好不“难得”。
这样,三口之家变成了母子俩的相依为命。从原来的闲居在家到如今也得被迫再上岗,为此,母亲憔悴了许多。而他也在一日日地长大,那般地像,语气、模样、姿态,都是如此相似,老王也该会开怀大笑的。只是,终归是要陪伴,儿子终归不是老子,母亲还是忧郁成疾,带着对老王的思念笑得走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成人了,母亲也算将父亲的嘱托贯彻到底了,作为一个女人她着实不容易,这或许真的是一种解脱吧,只是留下了他一个。
一个人的生活是单调而枯燥的,唯有用工作来麻痹自己。
五年后,他如愿成为了该公司的经理。这一天,是他正式上岗第一天。而前一天,他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
第六章:再拾初心
初恋总是刻骨铭心的,没有谁可以阻挡这份美好,至少,他的心底从未忘记。城市乡村又如何,共同的遭遇让他们心心相惜。
他想看看她的家庭、她的一切。想着曾经留下的话语,他又一次回味了。而此时,这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有担当、有能力、最想的是和她在一起。
或许人生就是一个圈,在上帝造人之前就已经想好了怎么把他们连接在一起。她在寻找他,他也在找他,冥冥中的缘分自是让他们相遇,哪怕已经过了五年,甚至一辈子。
妙不可言,相爱的人总是历经千回百转才走到一起,然而这也只是少数。或许,只有时间才知道。
兜转在这座城市的街头,这世界,花红酒绿,车水马龙。快速度的生活让人们之间都陌生起来,哪怕只是在你面前就如同海角天边。每个人的思考的是在如何在这座城市立足,可以陪笑、可以伪饰,但绝不能糊弄。有谁,会停下来看看自己。习惯了聒噪便忍受不了宁静,学会了孤独却没了接触,这世间,这如此。
男孩很不屑于这种日子,但却不得不从,或许时间久了人就会变得更通透,毕竟经历过就是阅历,人怎会不成长。他决心,去她的世界走一番,找回曾经的美好与激荡。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翠烟袅袅、几里人家。想象中的乡村是这般美好,让人多么心驰神往,而这,都是文人墨客留下的书信,文人们嘛,毕竟多是书生意气,接地气的实在是不多,多数描述不过是掩饰内心罢了。乡村自有乡村的浪漫,但却也有农家人的忧愁。
一条水泥小路,纵观宽应有两米多吧,至于深,我想,要是有千里眼就好了。这是一条从x国道分支出来的路,想来交通也算便利。从路向前走去,不远处便座立这十几户人家,这点儿,倒是有几缕炊烟。疑惑的是,倒不见得什么人经过。这南方的平房啊,说来并没有什么特色,要是有苏州园林那般可就真是好极了,却罢,那苏州园林还不得是城里人住的,真是愚蠢。便往前开始细瞧了,照着这图片,寻找目标人物。
“小伙子,你来的真不凑巧,知道啊,她昨天刚去外地了,前几天她妈刚走,留下她孤独一人,可真是苦了这孩子了。话说她妈这病啊,可真是够呛,拖了这么些年,母女俩都苦啊。或许,这也是一种解脱吧”。一大妈泪眼说。“那…那…那她有说去哪吗”?“这我就不知道了,好像是去找什么人吧,说是以前丢了,这么些年也没去找,具体也不得而知”。男孩失落了,但又心想她会不会找得就是自己,这边又似乎阳光普照。“好吧,谢谢您了”,他不失礼貌地说了一句。这边想“来都来了,可不得去看看”。
路边的水稻看起来都已被收割了,竟如此光秃秃。农民们可就兴奋了,又得了一笔不错的收入。这骄阳炙烤着大地,这收成实属不易。纵有一条小河经过,才觉有几分凉爽。农民们自是不觉累的,褶皱的脸上尽是笑意。可不,这辈子走过大半,不都守着这片土生土长的地儿吗?“她的父母,或许也是这样的吧”?他心想着,头颇有微缩。
希望小学里孩子们的朗朗读书声,跳绳、毽子、广播操,这些孩童们可爱的面庞真是惹人喜爱。可不就是新时代的花朵吗?
……
走走停停,这次到访,终了。满怀感触,踏上了回程。
火车上,他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景,这异土,给了他无限的亲切感。而这也只是父母健在的时候才有的,他所生活的城市,纵使二十多年过去了,也只是陌生,唯有一座坟头,荡起内心的波澜。
茫茫人海中找到你,是此生最大的愿望。
第七章:不再寻找
回到这座城,只有一个人。如机器般重复着每日的工作,上班,下班。夜深了,还在埋头苦干。一天的时光很长,一天的时光也很短。这一生,很长,这一生也很短。
回到曾经的校园,回望一起走过的路,回头,只是一个人。那座桥,那个梦,那次夜晚,他还想再体验一番。
人海中,寻不到你的身影。那就让我在曾经去记住你的样子,哪管时间流逝,即使变老,都记得这份刻骨铭心,不枉这人世一遭。
“时间!时间!”。“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他拍了拍脸,不是梦。大吃一惊,“真的是她!真的是”!只见她眼眶湿红,伫立在后方几米左右。却说,“嗯…嗯…”。千言万语,竟不知从何说起。俩人都沉默了,相隔几米外,双目注视。心里的那份默契,那份彼此相惜,一切都在不言中。这夜,没有燥热,凉风袭来,是舒心,那是心驰神往的夏日天堂。
携手去看曾经走过的地方,那坟头,住着他们思念的味道。这辈子,爱一个人很容易,只爱一个人,却很难。或许时间总知道,你的他在哪个地方。
“时光”是他们孩子的名字,这是一个小男孩,可爱又善良。那天获奖,他们给他买了件白衣裳,希望那个他一生洁白无暇,向希望的方向奔跑。讲着那个时候的故事,述说时间的流淌,请别误了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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