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课外读物,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的课后作业并不繁重,晚饭后的闲暇时间很长。我的哥哥从《读者》杂志里选了一篇文章让我阅读,读完以后告诉他文章的主要内容和我对文章的感想。文章的内容现在已经全忘了,但从那时起,我便隐约地感觉,读书是个重要的事情。
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一本著作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某一个假期,那本著作名叫《简爱》。小小的我并不能体会作者的意图和作品的精神,只觉得自己仿佛化身成了书中与命运抗争的女主角,也懵懂地尝试去感受简爱与罗彻斯特先生的爱情。在这个过程中,我第一次体会到阅读带来的刺激与享受。
记得当时家里有个大书柜,不论大人小孩的读物,凡是自己感兴趣的都翻了个遍,从中便渐渐体会到了文字的美。上了中学后,开始学会给自己准备一个小本本,专门用来摘抄优美的句子或名人警句,有时还会在上面注上自己的心得体会。后来才知道,这个行为叫做读书笔记。至今回想起来,那时是自己读书最认真、质量最好的时期了。
一直以来,我认为阅读就是认真地、一字不陋地读完整本书。但是随着越来越多读书“方法论”的出现,我认识了许多不一样的读书方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书籍,有不同的阅读方法。比如,论文式的书籍,需要在认真阅读的同时,有时得查询资料辅助思考;励志类的书籍,只需要记住书的框架,必要的时候,抄下它的目录就很管用了;而文学类的书籍,则如品尝美酒一般,需要沉下心慢慢读。
如今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绝大多数的资讯,简化了人们的思考,看上去似乎毫不费力就能捕捉到你想要的一切信息。那么,为什么还要提倡大家静下心来捧回书本呢?
这个问题,我想大家的观点基本上都是相通的,但缩小到每个人身上,却又不尽相同。
现在,就可以问问自己,为什么要阅读?
对于今天的我来说,阅读已经不那么纯粹了,它带上了一些功利色彩。
央视节目《朗读者》有一期请来了乡村诗人余秀华,董卿问,是否愿意用才华去换取一个健康美丽的身体,她回答,也不好,美丽的面孔满大街都是,美丽的灵魂却很难找。
胡歌在遭遇车祸时曾经消沉了一段时间,当他觉得所有的一切都不再的时候,读书让他重新找回了自己。他说:“如果皮囊难以修复,我愿用思想填满他。”
当生活让我不堪和痛苦时,我曾经如祥林嫂一般用抱怨的方式把或同情或讥嘲的主动权交于他人;当世界让我看到粗俗和愚昧时,我曾经同以粗俗和愚昧回应它。我越来越鄙弃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开始鄙弃那样一个“不美丽的灵魂”的自己。
想要改变这一切,唯有读书。现在开始,还为时不晚,愿你和我都拥有一个美丽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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