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说法,狗比猫更早被驯化,因此对人哈而巴之,显得更顺服。这种比较的标准是否过于以人为本?其合理性有待商榷。仅从离家猫狗的野化程度上看,似乎不分伯仲:村道里夜聚的群狗着实骇人,瓦檐上映月的猫影果然诡秘。而不论是猫是狗,经过喂养的,终归易于诱而撸之。
数千年来,猫狗所受宠爱不减,稳居人类亲密朋友榜首,以至古语有云男不养猫女不养狗者,因猫温昵,男子养猫容易溺爱而太过柔软,狗忠顺,女子养狗容易亲赖而难于分舍。但人之偏爱,岂是君子小人之说可劝喻的。
从功用上说,养狗可以防贼看家,养猫可以驱鼠护粮。由此看来取宠于人也不纯靠撒娇卖萌、溜须拍马,否则,魅得了一人,魅不得一族,魅得了一时,魅不得一生,何至于数千年恩宠不衰。但狗在防贼的同时必须认主,分得清敌我内外,一旦失口误伤,说不得就是一顿乱棍伺候,而忠诚顺服卖弄得当者,傲然仗势凌人,甚至咬他吕洞宾也不惧。而猫在保粮的同时得守规矩,搞得懂进退分寸,一旦放肆私我,少不得就是一场口斥帚打,而亲赖粘腻发挥得当者,公然恃宠而骄,甚至蹬鼻子上脸也无妨。此即所谓有限禁的自由幸福。
说来争宠之事,与人类相比,猫狗那点能为不值一哂,有前些年风行的宫斗剧本可供窥略。不过拿人当宠毕竟层次太高,其风险也大,毕竟不似猫狗但凡可以温饱绝无叛反之理。看小三仙人跳的反腐剧,今夜销金帐暖,明朝对簿公堂,其中猫腻可谓狗血,虽是老套但功用非凡。然而为大人者依旧孜孜不倦乐此不疲,曰:“富贵不宠娇娘,不置地产,如衣锦夜行,谁人知之”。从腐败落马的人数上可见这是霸王横出的世代。
为此养宠者,不论养是人宠抑或宠物,都要训练有法。据上古豢龙氏语,龙有逆鳞不可忤触。而惊惧的猫会不假思索地亮爪子,须以恩慰,护食的狗会凶相毕露地龇尖牙,必用威慑,恩威并施且得适时恰分,实属不易。为去此流弊,对生性顽劣的予以沙汰,对温顺克己的加以繁衍,返祖不驯者杀勿恤,骚驿不忠者弃勿惜,如此数代则兽性泯灭而奴性贱生。奴者众而兽戾熄,贪此间乐而不复思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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