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是张爱玲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也是我读完的第一篇爱情小说。
之所以能耐着性子看完,还是因为作者的文笔真是太流畅了,那么多生活中平常的场景和琐碎的对话,经她一连串极少带修饰词的短句描写,画面就同步在脑袋里了,根本不需要专门去想象,更不会觉得絮叨,这种阅读体验在安妮宝贝或三毛的早期作品中是绝对找不到的。可见张爱玲对青年人的爱情和生活认识之深刻。
张爱玲用了三分之二篇幅耐心地记录曼桢与世均的半生缘,从暗生情愫,接下来彼此惴惴的猜测和表白后的惊喜,再到与对方家庭的接触和冲突,眼看着他们就像芸芸中的男男女女一样开始谈婚论嫁了,张爱玲却只用了几行文字就一下子逆转了曼桢的人生,简练得如同一纸终审判文,读到这里不得不停了几天,仿佛曼桢的悲剧从书里也延伸出来,化成一阵不容易驱散的绝望情绪。
这竟引起我对张爱玲的一丝恨意,丈量一部作品中创造与毁坏之间的差距,可以看到作家残忍的程度。想起差不多10年前郭四娘曾说写《幻城》的一大乐趣是创造出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再把他们一个一个的杀死。所以我读文化人的书娱乐,却并不真喜欢那些靠玩弄笔杆子吃饭的,进入社会后反尔越来越喜欢会动感情的商人。
曼桢与世均的半生缘,这并不是时代悲剧,其实看这本书也不需了解当时的社会。尽管张爱玲明里暗里找了各种理由为世均开脱,引导着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一步步地理解他的种种难处,把过错指向祝鸿才、顾家、沈家甚至是命运的捉弄。可是这部半生缘终究不是梁祝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也不是孔雀东南飞,因为沈世均终究不是个坚定的肯为曼桢奋不顾身的男人。冒着风雪走几里路寻回曼桢一只手套这件事,竟是全书中他对曼桢爱情最彻底的一次表现!
在一个有女儿的父亲眼里,这世界最荒诞的一面莫过于无论男人屌丝或loser到什么程度,最后还是会有傻女人愿意嫁给他。多年以后我一定会对女儿说,如果那小子没拿出拼命的劲儿为你做过什么,就不要往家领了,否则爹也会拼着命把他赶出去的。
补: 2012年在新浪微博上乱敲的东西,现在已记不住书里的情节,不知不觉中也改变了许多看法。 遗憾的是,现在再难向当日那样轻松地码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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