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身份证

作者: 苏州的雨巷 | 来源:发表于2022-06-09 17:02 被阅读0次

    一段小文章,刊登于上周的《南方周末》的读者来信版。

    这也是有感而发,一位蝴蝶湾乡亲,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开了一家KTV,这还是前几年的事。现在,KTV倒是关门歇业了,但留下了一串尾巴。前段时间,乡亲要去购房,付了首付,想办按揭,银行发现其是上了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一查,涉及该KTV的案子有十来只,都是因为侵犯他人的音像作品著作权被诉的。简单说,当年歌厅里放的歌曲,都没有正规的来源,被人打假,一打就中。当年的经营者也没有重视,估计没有应诉,也没有把这个事情告诉乡亲,导致乡亲当了若干年的被执行人,直到买房才事发。

    如果当年积极应诉,或许可能是另外一个结局,至少通过调解可以少付一点。

    乡亲一算,这次要付十多万元,外加各种费用才能把自己洗白。他说,要去找那个借用身份证的人。

    不过,想想也是奇葩,身份证也可以随便出借的?脑子搭错了。不知当年得了多少好处,沾了多少便宜?

    以下是这一则短文:

    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应“实体书店频遭巨额索赔”

    知识产权领域的商业化维权,本无可厚非。著作权人、商标权人等权利人将维权事宜委托给专业的公司或人员去行使,可以提升专业化维权的水平。在商业化维权的过程中,一些小业主面对成熟的维权模式和专业的维权人员,常处于劣势地位。但也不是毫无胜算,只要提高自身的防护能力,积极应诉,完全可以打赢官司,避免损失。

    在应诉过程中,有两个方面是应当着重关注的。一是审查对方证据的合法性。对方取证并不是一定要公开进行的,但程序必须合法,比如公证的程序是合法的,所提供的照片、发票、收据等都是真实的。如果证据不合法,就不会被法院采信,也就赢不了官司。二是“合理来源抗辩”,即自身销售的货物是有合法来源的,虽然权利人可以向制作者、销售者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但只要有合法来源,即使败诉,仍可以向货物的提供者追偿。前提条件是要索要并保存好进货的依据,并要初步审查货物合法的相关证据,如权利人的授权证书等。如果疏于审查,那就只能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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