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稍稍降临在窗外,陋室微灯,又到读庞余亮老师作品的时间了。
今天开始读《小先生》第二辑的第一篇《我爱野兔》。
这是一个结局令人遗憾的故事:一位在作文中,曾经描写过野兔过河的、拖鼻涕的,总是穿着脏衣服的学生,因为家境贫寒加上母亲去世,耳聋的木匠爸爸,带他去远方做木匠活了。
“我”并没有轻易放弃这个学生,而是去家访劝说动员那位“聋木匠”,但还是……
“野兔子”消失了,却让“我”的牵挂长时间的不能放下,你至于在他有了以后几个月里,都会在课堂上有一种幻觉,好像就在上课前的一分钟,那个有着亮眼睛的“野兔子”带着一阵风,冲进教室里来。
这是怎样的一种渴望呀!
庞老师写这只“野兔子”并没有“开门见山”,而是采用了他在《八个女生跳大绳》里用过的技巧,先去写另外一件事,一个关于顽皮学生割掉老乡牛尾巴的事件。这个“野兔子”如“钥匙”那样,“悄悄地告诉我肇事者是那个头顶上有两个发旋的男生干的。”使这件让学校很尴尬的事故得到了解决。
“从这以后,我开始注意那个小个子……”,这句话出现在全文大约一半的地方,这个生动活泼又被命运摆布的“野兔子”才“浮出水面”。
从结尾看来,庞老师对这个学生真是喜欢有加的,但是在关于他的家庭和他的行为等等描写来看,几乎都是白描写法,只是说出事实。
而其实,庞老师有意地将感情压住了不让它冒出来。但这些平实的文字又经过了深深情感的浸染。要不,怎么在读到结尾的时候,怎么会被深深的带入,生出深深的感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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