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和太太是闪婚。可结婚没多久,他们之间就产生了矛盾,这些矛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激化,于是吵架成了家常便饭。让赵先生无奈的是,家里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女方手里,她把钱管得死死的,赵先生毫无办法。不得已,赵先生偷偷藏了一笔私房钱,后来用这笔钱给自己买了份保险。
两年之后,他们的婚姻彻底走到了尽头,女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面对这场离婚官司,赵先生心里七上八下,担心自己用私房钱买的那张保单会被分割。
在这里小编告诉大家,如果赵先生的妻子不知道这张保单的存在,那么在离婚法庭上,她自然就不会要求分割保单,赵先生当然更不会主动交代。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存在法官主动查询两人名下保单的可能性。那么,结论就显而易见一一离婚时,赵先生之前偷偷购买的保单不会被分割!
但是,万一赵先生的妻子知道了保单的存在,离婚时保单会不会被分割呢?
那就要看购买这张保单的保费来源到底是赵先生的个人财产,还是赵先生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无非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购买这张保单的保费,来源于赵先生的个人资金,那么即使这张保单被法官查出来,因为保单属于赵先生的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也不会被分割。
第二种情况:如果购买这张保单的保费,来源于夫妻婚后共同所有的资金,那么这张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面临其现金价值被分割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对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ニ)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保险是以法律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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