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做电商的时候认识的。
第一次见到他,就被吸引了,棱角分明的脸上,满是秀气。我们一块跑业务,因为我不喜欢开车,他就是我的司机一样陪着我,一块跑业务。
可以说,吃吃睡睡(午睡)玩玩都在一块,因为他的五官精致,那时某个平台还没有没落,我每每更文,就要他给我当模特,我也叫他模特斌,拍每每的插图,可能他也喜欢,因为每次发文我都让他看看,他也配合,就跟我的小跟班一样。
对于他,就跟兄弟一样,我们跑电商的那一段,整天黏在一块,他也喜欢酒足饭饱后拉我去兜风,也会在完成业务的时候把我拉到荒郊野地,一起在车里睡大觉。
闲暇时间,他爱玩游戏,玩的天昏地暗那一种,可我不怎么喜欢,拉我去的时候,我总躲在他身边睡大觉。
运动嘛,也就是篮球。其实开始一直不知道他这么喜欢打篮球,直到一次他要打比赛,我们谎称跑市场,他拉我到一个偏僻的球场,折腾了一下午。
当然,他是那种羞涩腼腆的人,总是不喜欢让人瞧他换衣服,当然我是一个例外。每每在车里换衣服,都是脱光光,完全不会在意我在身边,
他皮肤很白,也有腹肌,也趁他不备摸过几次,还有他的纤纤玉手,也摸过,完全都不像经常运动的手,一点茧子都没有。不过,印象最深的还是他的腹毛,从肚脐一直向下️,就跟墨线盒绷的一样,细细的,笔直笔直……
如今,他远在千里之外,不过是不是还会打来电话,发来信息,是我为数不多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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