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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临床表现及治疗原则

贫血临床表现及治疗原则

作者: 弘玥 | 来源:发表于2024-08-25 07:12 被阅读0次

    【临床表现】

    一、症状和体征

    缺铁性贫血的临床表现呈渐进的慢性过程,其发病隐匿,在体内的铁储备尚未耗尽之前临床可没有症状;

    当储备铁耗竭后,临床上主要表现为皮肤粘膜苍白、头晕、乏力、活动后心悸、气促、眼花、耳鸣等。

    踝部可出现水肿,儿童病例可有生长发育迟缓、注意力不集中,性格改变等症状,此外还此外还可有某些特殊的神经系统症状,如容易兴奋、激动、烦躁、头痛等。

    (二)实验室检查

    1、血象

    2、骨髓像

    3、血清转铁蛋白受体测定

    4、其他生化指标

    5、寻找缺铁性贫血病因的相关检查

    如为慢性失血导致的缺铁性贫血,则应进一步明确出血的部位和原因;

    胃肠道出血时,应多次检查大便潜血试验,阳性者进一步放射或内镜检查;

    【治疗原则】

    (一)一般治疗原则

    应尽可能的去除导致缺铁的病因。

    在有效治疗原发病因的同时,给予铁剂治疗。

    贫血严重时宜卧床休息,缓慢行动,防止出现昏厥和摔伤。

    注意补充含铁丰富的食物,如动、植物蛋白质及绿色蔬菜。

    (二)药物治疗原则

    贫血待查在未做骨髓穿刺明确诊断之前暂不用铁剂或其他补血药物治疗,以免干扰诊断。

    在明确诊断及纠正病因的同时应给予铁剂治疗。

    铁剂为治疗缺铁性贫血的有效措施,可使血红蛋白升至正常并恢复铁储备。

    使用铁剂的基本原则:

    (1)首选口服铁剂,并选择易于吸收又无胃肠道反应的制剂

    (2)如果患者对口服铁剂不耐受、不能吸收或失血速度快需及时补充者,可用铁剂肌肉注射

    (3)如在去除原发病因后铁剂治疗无效时,应考虑铁剂的质量和生物利用度

    (4)待血象恢复正常后,铁剂仍需继续服用,待血清蛋白恢复到50ug/L再停药;

    如无法用血清铁蛋白监测,则应在血红蛋白恢复正常后继续服用铁剂3个月,以补充体内应有储存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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