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么?
是钱吗?是权吗?是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吗?是衣服、包包、鞋子换到筋疲力竭吗?
不是,都不是。
在我看来,幸福就是能有自己喜欢的事,能有自己热衷的事,即使没有利益的驱使也做得心甘情愿,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
01
匆匆数十载,何不潇洒做自己还是说起我那段时间的短暂性抑郁,虽然医生的诊断说不是,可我自己依旧固执认为那就是抑郁,谁让我任性呢?
那段时间,真的就是没有什么能让我开心的事情,也就真的觉得生活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后来,阴差阳错间开了公众号,每天写文章、看留言,跟志趣相投的人谈天说地,好不乐呵。
刚开通的那段日子,写东西就像成魔了一样,恨不得一朝一夕就把自己二十几年的辛酸苦辣都写出来,把自己二十几年来遇到的暖男、渣男、烂人一股脑说给屏幕对面的你听。
渐渐地,也就找到了乐趣,觉得生活除了悲观还真的有好些美好的事,而写文章就像我最终的归宿,最后停靠的港湾一样,给了我心灵的慰藉和支持。
就像我妈说的那样,孤寂的灵魂找到了寄托,旋即文字就有了温度,温暖我冰凉的心情。
现在,我在经营我自己公号的同时,还在帮着打理一个投稿类的公号,每天找找文章、排排版,跟后台回回留言聊聊天,竟也忙得津津有味。
大哥笑话我说:不给你钱,你给人家白干活还傻呵呵的直高兴,是不是傻啊你?油条吃多了吧?
我白他一眼:你懂什么?当你真的喜欢一样东西时,即便没有利益的驱使你也会甘之若饴,这才叫做热爱呢。
没错,我热爱文字,我始终固执认为我能写出有温度、有灵性的文字,就如同我固执认为有一天我会写出些名堂是一样的。
前几天老大跟我说:新姐,你最近咋不更新啦?你知道吗?我们同学说特别佩服你。
我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惺忪的眼睛睁得溜圆,声音高了八度:真的吗?是佩服我文采好吗?
老大尴尬一笑,纠正道:哈哈哈,那倒不是,他是说佩服你能坚持到现在,总是能写出点什么来,真的挺厉害的。
说实话,我心底里的热情退却了一大半,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认,我始终还是期待得到别人的夸赞和认可的。
不过,对于热衷的事情,又怎么有坚持不下来的说法儿呢?
刚才我看了一下,从七月底开通写了一篇到九月份持续更新再到现在一共三个多月的时间,不算这篇,我总共写了66篇文章,从最初个人的经历到现在对一些事情所思所想,从最初拙劣的排版到现在日趋完善的行文,或多或少我差不多写了十万字。
其实刚才翻看数据的时候我自己也是震惊的,就像我上一篇文章写到的那样,从来没想过在这条路上能走多远,可现在回过头去却发现离起点真的好远好远了。
就像昨天来找我打个照面的考研小伙伴说的一样:本来没想过要结果,可现在付出了这么多,当然一门心思希望自己能够考上,所以才有了焦急的心理。
其实想想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呢,本来也没想着能够成为作家云云,可看到自己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久就真的不忍心再折回去了。
前面的风景总是充满着诱惑,即使长满荆棘我依旧想去向那座城堡,只因为人生苦短,有些事情尤其是挚爱,梦不去追真的是会后悔的。
我不想白发苍苍之时泪眼婆娑地告诉自己的子孙,要勇敢逐梦,因为我始终相信行动永远比语言来得实际,也更奏效。
02
匆匆数十载,何不潇洒做自己前些日子闲来无事看了《头文字D》,除了飙车的酷帅以及心疼拓海一边开车一边流泪外,便只记住了一句台词,没办法我看电影从来记不住情节,以至于每每看完回来写文章的时候我都得事先百度下影片讲了个啥。
那就是中里毅和凉介站在秋名山顶,阳光打在这两个男人的脸上,映射出迷人的色彩,像极了雪莲的光辉。
edc轻轻开口:这世上只有一种成功,就是能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
这句台词,如果换做六叔来讲,我兴许不会这么感慨;如果杜汶泽来说,我一定会骂他一句傻逼;但是话从edc嘴里说出来,不知怎地竟然毫无违和感,只觉眼眶有点湿湿的。
我猜可能因为,他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就是这样的人。
早些时候喜欢陈冠希,单纯因为他长得帅,更是爱惨了他嘴角那抹邪魅的弧度,勾得人三魂少了七魄;再后来出现了“艳照门”事件,我持吃瓜群众的态度,对于喜欢过的人始终还是无法讨厌起来,况且我觉得既然不是强迫那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也就不存在谁对谁错;可依旧他还是退出了娱乐圈;复出后的他,有了皱纹,少了不羁却多了成熟,可依旧是那个潇洒的翩翩少年。
陈冠希曾经出了一个关于自己的纪录片,名字叫做《触手可及》,里面有句话是这么说的。
他说:我从不后悔自己做的事。
就像当初艳照门事件给他带来无尽的谩骂和唾弃,更有传言说有人放风出来要灭了他,他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他向牵连者以及受到伤害的家属抱以诚挚的歉意,可通篇没出现过后悔二字。
复出之后的他,没有戏,出过几首我欣赏不来的说唱,开起了自己的潮牌店,有了一个稳定的女友,生活依旧过得那么“陈冠希”。
有人说,陈冠希老了,皱纹止不住出卖了他的年纪,更有甚者调侃他越来越像本山大叔了,听到这些edc依旧是满脸不在乎,他说的坦然“人嘛,总会老的“。
依旧是我喜欢的那个陈冠希,岁月改变的是刻在脸上的印记,却改不掉镶嵌在骨子里的洒脱和随性。
前些日子的陈冠希手撕林志玲事件,edc又再一次成为众矢之的,没办法人们总是更倾向于看上去的弱者,我依旧持吃瓜态度,不说也不评论。
可我却因此更喜欢陈冠希一点,无他,只是爱惨了他爱谁谁,老子看不惯就骂的态度。
03
匆匆数十载,何不潇洒做自己为什么说当今社会的人越活越觉得累呢?
就是因为生活中时时刻刻得带着面具,即便我看不惯你,我依旧要面带微笑;即使我在心里问候了你祖宗十八代,看见你我依旧要说你今天好美呀;即使我已经忍无可忍,碍于情面我还是告诉自己别发火别动怒。
仿佛忍了,合群了的生活就能好过一些一样。
今天吃饭的时候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做《贱女孩》。讲的是一个接受家庭传统教育十几年的女孩初入学校,为了显得合群一点,为了交到好朋友,加入了一个叫做”魔鬼身材“的组织,四个女孩以攻击别人,记下他人的短板为乐。
最终女孩变成了人人讨伐的对象,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失去了喜欢男孩的好感,更失去了妈妈的信任......
好在最后导演及时悬崖勒马,给了我们一个完美结局,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就像这个女孩自己所说的那样,最后折腾了一圈,从不合群人到光芒万丈的主角再到人人厌弃的坏女孩最后又回归到了普通人,依旧还是觉得潇洒做自己最好。
其实,有很多时候,违背自己的初心合群取得的结果往往也是事与愿违,倒不如洒脱做自己来的痛快,不是吗?
人生其实真的恨短暂,多则百年少则数十年,就像港剧里总会提到的那样:做人呢,开心最重要了。
匆匆数十载,潇潇洒洒做人,堂堂正正做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