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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紫蒙
曾经很喜欢的一部剧——《北京爱情故事》。
疯子(程峰),老吴(吴狄),小猛(石小猛),三个男人与“春夏秋冬”的爱情故事。
春——杨紫曦。很好听的名字。人如其名,美艳华贵、惹人爱怜。嗜好是买鞋子。和老吴分手之后,傍上了大款安迪。即便是安迪一次次伤害她,不顾她的健康与感受,为了梦想的花店,还是选择与安迪在一起。最后终于醒悟,砸烂花店的玻璃,与这奢靡的生活告别。然此时,她和老吴再也回不去了,物是人非。
夏——林夏。编辑,文笔不错。晚上在酒吧唱歌。外表很潮,内心纯真、柔软如十六七岁的高中女孩。这样的女孩,却被石小猛伤害。林夏不顾一切去喜欢一个人,常说:我爱你,和你没关系。曾经对疯子的爱,那么执著,却为了成全疯子和沈冰退出。上苍把“大药罐子”邵华阳送到林夏身边。只是,邵有妻有子,迫于道德的压力,他们最终选择分手。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唯有叹息。
秋——伍媚。干练的职场女人,宛如秋天里红透的枫叶,带着些许沧桑、又不失妖冶的美。她与老吴历经波折,终成眷属。
冬——沈冰。温婉细腻的云南女子,笑起来有浅浅酒窝。灿烂明媚,会像向日葵般真心绽开笑脸。温和踏实,一心想着有了爱情,一起奋斗、面包总会有的。小猛为了前程,与她分手。最后又被小猛算计,沈冰出了车祸,生死未卜。疯子坐在病床前,形容憔悴,深情地说:老婆,该醒醒了。睡吧,想睡多久就睡多久,老公一直都在呢…
开篇,林夏和老吴争先恐后跳楼,搞笑中散发着爆发力。
看到十几集,眼看着石小猛快要抵不住老程之金钱诱惑,心想:完了,这小子要沦陷咯。
33集,疯子和沈冰终于拥吻。我的直觉没错。疯子和沈冰一路走来的画面,衬着煽情的音乐,我的眼泪也配合地流下来。
疯子虽然是个纨绔子弟、阅女无数,却依然相信他对沈冰的真心。人这一辈子,总要深刻爱一场吧!沈冰就是他生命里的天使,最值得珍藏的记忆,最爱的好姑娘。
沈冰温柔单纯,初到北京时一心想着和石小猛相守、共同打拼,没有面包也不在乎。(或许,太过卑微和退让的爱,注定没有好结果)小猛羡慕疯子与生俱来的优越条件,在物质繁华的北京,渐渐迷失了心与爱情的方向。
某些网友称这剧太狗血,不就是赞扬富二代抢朋友女友的恶行么。在我看来,富二代与穷小子,都必须面对自己心内的声音。何况是小猛先残忍提出分手,丝毫不考虑柔弱的沈冰,在北京的孤立无助。
明知疯子去监狱看老程时会叫“爸”,可那用尽周身全力发出的单音字,震人心弦。疯子穿过冰冷的护栏,跑上前为父亲系上鞋带,冰释前嫌。眼泪又一次奉献给陈导了。
“再见,青春。再见,灿烂的忧伤。 再见,青春,永恒的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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