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是一位英国哲学家,和霍布斯是同一个国家的人,大约相差了50年左右。那么他和霍布斯一样也是一位政治哲学家,那么洛克的政治哲学观点是什么呢?对于霍布斯的悖论,他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首先由于霍布斯对于人性的假设是人性本善,所以他并不认为在自然状态下就一定会导致战争状态,并且由于在自然状态下,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而且在这边状态下还拥有自然法,所以每一个处在于自然状态下的人,就一定需要服从自然法,并且每一个人也有要求对方遵守自然法的权利。那么为什么一定要需要国家?这是因为洛克认为国家可以更好的保护每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其次,洛克认为不同的人对于自然法的领悟和执行方式都是不同的,所以国家需要对自然法的执行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
那么洛克的国家是什么样的呢?难道还是像霍布斯一样,是一个权力无穷大的利维坦吗?并不是的,洛克认为霍布斯的观点之所以会产生悖论,是因为人民把自己的所有的权利都让渡给了统治者,统治者是必不可缺的,可是统治者的权利是可以被限制的,那就是我们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借给政府(所有人都共同认可的)当我们又不再认可这个政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将我们自己借给他的权利再收回来,而我们之所以有能力可以把我们借给给政府的权力收回来,是因为我们并没有把自己全部的权利都借给政府,而是只借了一部分,这样洛克的政府就不会导致像霍布斯那样一样的利维坦,而是一个更加偏向于现在的民主的社会。
洛克的这一观点影响了很多人,此后的美国在制定宪法的时候,也是依照洛克写的书来进行编撰的。
那么洛克的观点是否有什么问题?
我认为可能是会有一定的问题的,因为既然全部的政府的权利全都是由人民给的,那么当这个国家的人民没有资格,没有教养成为公民的时候,就算给他们选举的权利,他们也不会好好利用,那么最终选出的统治者就一定不会是一个好东西。并且当民众全都被冲昏了头脑的时候,那么就很有可能会造成暴民统治,也就是类似于乌合之众的东西。他没有自己的主见,而只是随波逐流,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最终选出的统治者也一定不是洛克希望的统治者,这也是洛克的观点,在以后需要修订的地方。
不过在某个层面来讲,洛克仍然是伟大的,毕竟他成为了继霍布斯以后,又一个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并且成功的解决了霍布斯的悖论,还成功地提出了一套新的政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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