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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家庭幸福的几种情况

阻碍家庭幸福的几种情况

作者: 005c6fb0551f | 来源:发表于2018-08-23 10:04 被阅读6次

    【唯金钱论】

    “钱乃身外之物”,这句话虽然被用得“滥”之又“滥”,但它的确又是“真”之又“真”,其中蕴含着千古颠扑不破的哲理。家庭生活,不要太汲汲于金钱之中,彼此珍视、互相尊重,才是家庭生活的重要支柱。实际上,喜欢金钱寻找金钱并非有错,错的是人们过高地估计了它的地位和力量。在婚姻生活中,必须明白金钱不是控制配偶的砝码,只是改善家庭物质生活的工具。夫妻间最重要的是心心相印,志同道合,互尊互爱,真诚相待。

    幸福家庭无法用金钱买到,它是蕴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珍贵的感情。这种感情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感觉得到。它与金钱没有必然的联系。真正家庭幸福,只有当你真实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用金钱买来的爱情不会长久,用诚挚感情培植的爱情花朵才会永开不败。

    许多男人认为给予爱人金钱的奉献便是爱的奉献。男人认为金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却不知女人需要的是感情慰藉。女人在不快乐的时候,如果不能得到丈夫的安慰,就永远不会真正地快乐起来。女人真正的快乐,是要能身心放松地浸泡在丈夫的关爱之中,而不是做丈夫财富的展示品。男人要懂得,使家庭破裂的原因,是缺少对家庭的细心经营,而不是缺少财富。如果男人多用一些时间跟妻子、孩子在一起,并且对她们日常的烦恼和问题表示理解、给予安慰,这样即使没有太多的钱,家庭照样可以幸福美满。

    【婚外情】

    随着社会的变革、经济的发展、西方文化的渗透。现代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婚恋观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不仅为人们寻求真爱提供了优越的环境和条件。同时也为婚外情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如果说婚姻是一座巍峨的大厦,那么婚外情就是冲击它的地震。伴侣的出轨,第三者的出击。是所有已婚者的梦魇。

    在现实生活中,婚外情获得圆满结局的实不多见,其中虽然由于男子出尔反尔,最终结束恋情的较多,但仅归咎于他们的伪善、薄情难免失之偏颇。男子除了更看重事业前程、更现实外,还常因妻子的道义责任,就不该在当初放纵自己,别有他恋,否则不仅自己骑虎难下,而且将给对重结鸾凤满怀希望的情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我们都应该清楚地知道,婚姻中除了爱情之外,还包含着信任和责任,它为自由的人们设置了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栅栏,它决定了男人和女人没有越过栅栏的自由。如果你越过了栅栏,在获得暂时快乐的同时,你已经毁了你终身的幸福。婚外情并不好玩,玩婚外情不是潇洒,而是在玩火,不仅会烧伤爱人、烧伤婚姻、烧伤家庭,而且还会烧伤自己。

    【“工作狂”】

    他很忙、那天都很忙、当然很理解他的忙碌。后来经过深入了解、他说他性冷淡、忙的时候一个月都不想一次、还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所以基本他一直都在忙…是正常的女人都有需要,但这样将来过日子会怎么样?会幸福吗?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出现这样的疑问太多了。

    我们应该明白,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人类在激流勇进的文明进程中所付出的重大代价,就是对自身的压榨。所谓“过犹不及”,我们需要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体会快乐和价值,但也不应该鼓励工作狂。毕竟,生活的概念要比工作大得多,生活的意义也不能仅仅依靠工作上的成功来证明。过分依赖职场竞争带来的成就感与充实感,忽视对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进行必要的经营与维护,不但不能逃避寂寞空虚,结果往往会吞咽更深的失望和孤独。

    如果你本是个人工作狂,那么你首先需要调整心态。金钱、权力、荣誉等等,这一类的成功永远没有止境,而你的时间、精力、健康、生命却都是有限的。事业的成功无法替代家庭生活对个人所产生的价值。因此,你一定要摆正家庭与事业的关系。

    【家庭暴力】

    绝大多数的家庭暴力事件也是由施暴方的性格缺陷造成的,施暴方大多是一些没有责任感、不重视家庭、不尊重他人、生性多疑、心胸狭窄的人。因此,要根除家庭暴力,除了要依靠法律的手段,还应及时让施暴方接受心理方面的治疗。

    提起家庭暴力,人们还习惯于将其与殴打、伤害、虐待等肢体冲突行为联系起来,其实,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早在1993年12月,联合国大会就曾正式通过一个《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其中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做出了界定:即“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体、心理及性方面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要挟这类暴力、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简言之,如果此类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即属于家庭暴力。它既是指肉体上的伤害,例如殴打、体罚、行凶、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也指精神上的折磨,通过表现为:以威胁、咒骂、讥讽、凌辱人格等方式,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压抑。

    如果我们将前者比喻为“行为暴力”,那么后者就属于“精神暴力”的范畴。具体地说,它包括精神虐待、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和经济上的控制等。这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其最大特点是不诉诸武力,因而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一方面可以有效规避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受害对象却苦不堪言。换句话说,置身于家庭精神暴力中的婚姻,表现上看不到出了什么问题,事实上,婚姻大厦的基础已经动摇了。通常情况下,家庭精神暴力是对受伤害一方人身权中人格尊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权利的粗暴侵犯与践踏,也是对其心理、精神等方面的严重损害和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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