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韦伯主义阶级分析建立在韦伯和马克思阶级分析基础之上,新韦伯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都在原来阶级划分单一标准的桎梏下有了一个新的飞跃,不论是强调市场能力还是剥削,它们都朝着多元维度划分的途径发展。之所以标榜为新韦伯主义,可以想见的是新韦伯主义继承了韦伯关于阶级的部分理论,它的阶级理论也是以市场机会为核心。
市场机会主要从生产阶段之外的分配和交换中获得,而在生产资料之外还有诸如技术、专业知识等因子对市场能力以及生活机会发生作用。其逻辑是生活机会是指在市场上所拥有的资源和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对于稀缺资源的权利,而我们对于阶级的划分除了根据财产,还有根据特定的技术和其他资产进行划分,财产的形式所有权并不能决定人们在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中的地位, 决定他们地位的是他们在市场交换和利益分配中的机遇。尽管这些机遇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有密切的关系, 但在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新韦伯主义建立在韦伯阶级分析的基础之上,因而有必要事先理解韦伯的阶级论点。为我们所熟悉的理性人的铁牢笼在韦伯那里实际上就已经先在的与地位层级相挂钩,即将阶级地位的枷锁套在凡人的脖颈上,理性人就是在这般的炼狱中成长起来的。
阶级在社会学家韦伯那里是个唯名的概念,是对某种社会行动者个人的称谓,理解韦伯的阶级理论的前提是将阶级还原到个人的行动上来。在其与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对决中,笔者的观点是韦伯在肯定市场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和阶级存在的条件下,是对马克思理论的发展,其以市场机遇为基础的阶级论述更具理性, 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层面,他所说的阶级是现代理性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产物,韦伯在一定角度看是位悲观主义者,他所说的理性的铁牢笼对于人性的桎梏即形式和实质合理性之间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市场形式上表征的机会均等与实质不平等之间存在矛盾,并且这种矛盾同样不可避免。
韦伯认为阶级情境(class situation)是一种共享性的典型机会(typical chance)的可能性,即获得货物供应、拥有生活地位以及内在的满足感的机会。阶级的形成条件在其定义中可以得到体现,包括如下几点:
某一种特殊的构成原因的生活机会的因素是共同的;
这种因素仅仅通过经济的货物占有利益和获利利益来表现;
在商品或是劳务市场上表现出来的。
在他的视域内,阶级不是共同体,而是地位的聚合体,它仅仅代表社会行动可能和经常性的基础。他认为, 个人的社会行动具有规津性,这种规津性所表示的因果关系, 并非现象导致现象的产生的必然性, 而是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现象产生的可能性,由此不难理解韦伯将社会行动定义为以他人为目标和主观动机的行动,其动机在于占有财产和财富机会利益,在可能性的基础上韦伯对社会行动的不同形态概念进行界定,主要表现为阶级地位、权力、政党等。具体表现为个人在市场机制下获利的可能性决定个人对资产技术的控制使用的可能性;阶级只是社会中权利分配的一个因素之一,而地位群体以及政党以及其他阶级是社会中权力分配的主要现象,其间的区别在于它们是影响生活机会分配的不同资源,而在一定程度上三者又相互重叠 。
韦伯将地位群体引入到研究中来,地位群体的身份是阶级身份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而消费方式则是地位群体的具体体现,其在凡伯伦和布迪厄那里得以发展;阶级是拥有共同命运的一群人的集合,他们拥有者不同的市场能力,可能性的在市场上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由此他们能够进入到与此相应的地位阶层中,具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这种生活方式息息相关的是生活机会的不同,生活机会是和个人的市场处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韦伯强调阶级划分的标准是生产关系以及财富的获得,因而他认为阶级是由生产来界定的,而地位则是由消费来界定的,韦伯成功的引入了地位群体,并将社会分化的研究从阶级转向了社会阶层的分析,是对马克思以及新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分层分析的一个新的发展,对于之后新韦伯主义的分析也开拓了基础,奠定了研究的基调;马克思和韦伯在对阶级分析上有着一些重要的区别:研究视野和背景、研究方法和依据、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线索和研究思路的区别。
马克思同情处在水深火热中的工人阶级,它对于阶级的分析主要是从对立和冲突的角度来讲,后者抛弃了前者观众剥削的阐述,他们同意剥削的存在性,但是主要是把视角放在分化和差异上,反应的主要是社会不平等以及异质性;多元化的社会带来分层研究的多样化,而社会流动则是社会分层的动力。
显而易见的是,与马克思阶级分析把生产过程作为论述的基点不同,韦伯派的阶级分析则强调分配和交换过程,因而社会流动在韦伯这里对于个人的阶级变迁就显得十分重要,而这一点又为之后社会流动领域的研究分析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他认为, 流动性是社会阶级的最重要特点,阶级划分看作社会分层体系的一个方面并强调个人价值选择的多样性和能动性,他也否认了历史规律的必然性;之后的消费领域也成为阶级分析的重要依据,如凡伯伦的有闲阶级和消费以及布迪厄的消费品味和阶级之间的连接,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阶级研究维度趋向多元,在此不加论述。
身份地位是阶级分析不可或缺的一个因子,诚如前述所说,韦伯所言的可能性基础是建立在不同个人拥有市场能力的考量之上,因而可以说在韦伯的概念里阶级地位是在市场条件下生活机遇的“ 特殊性因果构成” , 是个人在市场机制下获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阶级群体在其中扮演着理性化的角色,即在市场上充分利用可资利用的资源扮演交换和分配的角色,利用财富进行投资以最大化的获得利润,成为资本,资本的获得使得个人的市场地位得以确立,这一过程说明了宏观的市场机制对于个人生活机遇有着一定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个人的阶级地位,换句话说,阶级地位“ 出现于商品市场或劳务市场的条件之下” ,所有资产只有在市场上才有价值,阶级地位和市场地位在一定程度具有同一性,阶级情境和市场境遇是一致的。
劳动力市场上不同的地位对应着不同的阶级地位,其对于生活机会的分配具有重要的影响,生活机会在现实角度表现为资源利益的获得性和利用性;但需要明确的是同一利益不等同于同一阶级地位。生活机会在韦伯这里是极其重要的概念,它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和社会,社会设置不同,不同的历史时代背景下的生活机会影响因素也不同,诸如门第、等级制度、名誉、财富、社会地位、权力、婚姻家庭等等直接或是间接的作用于微观个人的生活机会,从而连带式的带来不同的人生际遇、不同的代际流动、不同的家族境遇。阶级在解释个人生活机会差异中的重要程度,这和用其他不平等因素来解释是不同的。
笔者认为生活机会是先天和后天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在生活情境的网络关系中的某种先在因素(ascribed)和后天自致(achieved)的结果。这和韦伯所说个人价值选择和主观能动达成契合,长期的封闭不仅是对个人人性的摧残而且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流动性是阶级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影响流动的先天和后天因素是阶级研究体系的研究重点之一,当今分层流动研究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社会网络分析,网络对于职位获得和地位获得不可否认的都起着直接或间接的作用,这已经过诸多研究所论证的客观事实。
这里我们有必要提及机遇的问题,最常见的是市场和工作机遇,这两者都能带来不同的职业分化,而有所不同,前者指的是职业来源以及工资水平、相关的雇佣条件、经济安全保障以及机会;后者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权力以及控制下的职业的地位,根据前述阶级与市场和工作机遇有关,不同阶级中的人享受不同的机遇,拥有不同机遇的人又作用于其自身阶级地位和意识。
在韦伯主义之后,新韦伯主义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应运而生,其代表人物是郭德索伯、吉登斯等,郭德索泊(Goldthorpe) 的一项研究表明, 西方工业国家出现了新中产阶级和新工人阶级的聚合,据此认为不同阶级包含利益互相矛盾的不同组成部分。阶级一度试图解释的是为何劳动力市场和公司内部的地位不同导向不同的生活机会,以及所导致的不同机会结果。而Goldthorpe认为阶级可以解释劳动力市场以及生产单位中的不同位置,在阶级的划分上有七分法、四分法和十一分法,在界限的设定上新韦伯主义阶级分析的困境在于层级划分在何种程度上体现劳动力市场和经济机构具有多样的位置等级。在其阶级方案中并没有涉及。
Goldthorpe认为这类人是一个大雇佣者阶级,这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这些人通常作为企业所有者在法律条款上区别于小资产阶级,另一方面他们被视为是服务阶层的大财团但不能认为是真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成员。Evans and Mills在此又提及潜在阶级,他们类似于白领工薪层、较低水平的管理者阶层、例行合同的非劳动力阶层。
他还提及博弈的理论,认为在雇佣者和被雇佣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对于一些技术性的工作,雇佣者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去进行一种绩效的考核,因为在工作的过程中,他们并不知道工人是否用心劳动,他们是否努力的工作从而真正的给他们带来效益以及带来效益的大小。这其中就存在一种管理和控制的问题,一般是企业是采用激励机制对工人进行心理激励和规约,刺激工人的工作热情从而提高劳动效率,这是对维持双方合作关系的持续性补偿,诸如安全和劳动方面的保障等等都是为了激发他们内在的潜能,让他们更加诚心诚意的工作,这也在一方面减少了管理者的控制成本。这些管理和控制机制是制度性安排,影响着资源配置的过程和结果,雇佣者对于被雇佣者的监控隐性的在劳动雇佣契约或是合同中以合法性的形式显示出来。
如前所述,市场能力(market capabilities)是生活机会的决定因素,而在社会学家吉登斯的理解里,与之前韦伯对与生活机会的定义不同,他认为生活机会是每个人都应有分享社会所创造的具体存在于任何既定社会中的经济或文化产品的机会。
吉登斯的阶级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的社会结构下提出的,其背景前提是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快速发展。他主张划分阶级,认为阶级社会产生于何时是关键的一环,阶级开始出现并不意味着阶级社会的形成,而是阶级关系开始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和构成时才形成,他将阶级社会的起源定义为资本主义社会,其前提是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劳动契约关系,构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与政治分离”的特征。
在吉登斯那里,阶级是大规模的个人集合体,并建立在共同拥有的相同的市场能力基础上的结构化形式。吉登斯提出独特的阶级关系结构化的理论,他将阶级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在阶级活动和阶级结构的互动中考察各个阶层的流动。任何形式的包括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教育或是技术专长以及体力劳动等市场能力的差异造成不同的社会流动机会,而流动的开放以及闭合度(closure)即它们的频度直接影响到阶级机构的生成以及变化,进而导致阶级利益的对立和冲突,从而阶级主体形成相对明晰的上中下三层。
阶级关系结构化实际上是一种剥削制度化的过程,暗含了剥削的合理性,会形成一种被既定的差异(established differences),结构化因而也成为了剥削的同谋,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和特征之一。他强调阶级结构的不断再生产,而构成阶级结构再生产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阶级关系主体的流动性,而增强流动规范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保证教育的公平性。
在吉登斯看来, 阶级意识对阶级结构化具有一定的影响,马克思关于“自在阶级”(class in itself) 和“自为阶级”(class for it self) 的区分未能涵盖涉及一般经济利益上冲突的阶级意识和革命性阶级意识。当政治经济结构化的意识和源自于文化结构化的意识相重合时,强化阶级结构化的形成不等于所有阶级意识都会变成变革现存社会制度的革命性阶级意识。他赞同列宁关于“革命意识不会从无产阶级中自发产生”的观点,只有那些处于工业技术社会边缘的集团或卷入最先进技术生产部门的集团才易于产生革命意识,他们也最有可能卷入大规模的阶级斗争中。 而马克思推崇革命性阶级意识,阶级主体通过联合起来阶级行动来实现除旧建新,这在当时只是一种政治诉求。
参考书目:
Wright,Erik Olin 2005,“approaches to class analysis ”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刘 欣,1993,阶级地位与市场机遇:韦伯的阶级理论,社会科学研究,第5期
马克斯.韦伯著&林荣远译,1997,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出版,pp33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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