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晒太阳晕倒起诉养老院
被告认为老人晕倒并非中暑系旧病复发所致 愿在无过错情况下合理补偿
原本住养老院是为了得到更周全的照顾,谁知道王先生在去年6月正午阳光下竟被晒晕了过去,并住院治疗了157天。日前,王先生将养老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医疗损失等共计8.7万余元。日前,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养老院方面表示,当时护工临时去照顾别人,老人只是在阴凉处晒了1个小时,晕倒不排除是旧病复发。
老人养老院内被晒晕
现年79岁的王老先生由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子女工作又比较繁忙,因此从2013年6月18日起在房山区一家养老院内居住。去年6月一天中午,王先生例行被养老院护工用轮椅推到户外去晒太阳。但由于护工疏忽大意,竟然忘记了及时把他推回房里,致使其在烈日炎炎下暴晒数小时无人问津。
据原告称,王先生被发现时已陷入昏迷状态,还伴随着抽搐、神志不清,最高体温达到了41℃,这时护工才拨打了急救电话。王先生被送到医院后,最终被诊断为热射病。这是中暑的一种临床表现,是中暑中最为严重的一种情况,是一种致命性的疾病。王先生最终经医生全力抢救后才转危为安。
养老院否认家属说法
家人认为是护工疏忽导致老人被晒晕,因此以老人的名义将养老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医疗损失等共计8.7万余元。
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王先生的女儿王女士告诉记者,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自己不能动,且意外发生后,老人现在意识不清,“话都说不利落。”
养老院方面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老人虽然于2013年入住时是半自理状态,但2017年因为脑部问题做了一次手术,身体状态每况愈下。事发当天,由于老人没有午睡的习惯,护工按照惯例将老人推出去乘凉,“当时也不是在太阳底下,而是把王先生推到了树荫下,而且还有几名老人和他在一起,总共也就晒了1个小时左右,而不是原告说的数小时。”
愿意对家属适当补偿
对于家属指责护工擅自离岗导致老人被晒晕,养老院方面称,因为当时还有别的老人需要照顾,所以护工去照顾别人了,但院子里还有一名负责巡视的护工。
代理人说,养老院的院长外出办事回来发现王老先生晕过去了,赶紧打120,与王女士等人一起将原告送到医院,最终医院诊断证明原告并不是热射病,治疗的都是陈旧性疾病。
“这件事并不是因护工将原告遗忘所致,原告本就身体不好,中暑只是诱因,原告索赔过高,我们没有过错。老人晕倒是意外,不排除是疾病复发,我们愿意在无过错的情况下,进行合理补偿。”代理人表示。
但王女士对养老院的说法并不认可,指出父亲此前已经有过一次类似情形,只不过当时给喝了点水缓过来了,因此王女士还曾特意嘱咐护工别再把他推出去晒太阳了。“胳膊上都晒出水泡了,不是他们的错是谁的错?”王女士反驳说。虽然对责任存在争议,但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只是双方提出的金额存在较大差距,法官将在庭下为双方主持调解。
文字来源: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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