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一直以为矫枉过正与过犹不及类似,都是贬义词。最近在一片小说中看到矫枉过正的另一番解释很有新意,与褒贬无关,矫枉过正更多体现的是上位者实施政令过程中的无奈。小说中针对矫枉过正有这样一段描述:
上位者制定方略,需要考虑施政的冗余,我们常常怀着良好的愿望出台新的治策,到了下面施行之后,往往就会打了折扣,中间经过的层级越多,打的折扣也就越大,以致变化、走样、敷衍应对,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这正应了很多领导者经常提到的一个现象: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站在上位施政者的角度看:矫枉必须过正。
对“大恩不言谢”,很多人的理解是感谢的话不足以报答大恩,谢谢两个字还不起大恩,报答帮自己大忙的恩人要看实际行动。这种理解肯定有一定道理,但不免让人在接受它的同时产生疑问:小恩小惠就可以用感谢的话语来报答了吗?小恩小惠就应该挂在最边上吗?把小恩小惠挂在嘴边算得上是报恩的行为吗?
熊太行从我从未考虑过的角度对“大恩不言谢”的一番解释,可以回答这些问题,而且似乎更加接近这句谚语的本质:
所谓大恩,肯定不是朋友同事帮忙取个快递、订个票这么简单的事。大恩例子,诸如争夺入学名额、子弟接班、业绩评优、插队安排医院床位等等。大恩往往处于社会规则的灰色地带,往往造就的是不公平、不公正。这种事情自然要保密,自然不能挂在最边上,这是对施恩者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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