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原创非首发,首发于《淮安日报》2005年6月6日。
日前,淮阴师范学院开展了“教学标兵”评选活动,通过树立教学典型的方式,旨在不断培养教师对教学的责任感。该院评选出的“教学标兵”不再只是荣誉称号,而且享受教学津贴。
参评“教学标兵”的条件是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主讲某一门课程三轮以上或主讲某两门课程两轮以上,备有较为完善的某门课程整体的教学改革方案,近三年没有出现过教学事故等。该院成立了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为主体,院领导、教务处、人事处、教学视导组有关同志参与的院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对系部推荐的人选以投票的方式确定“教学标兵”评选跟踪对象。该院规定,在一年的跟踪期内,评选委员会成员对每位跟踪对象听课不少于2次,学生测评次数不少于2次。在跟踪听课、学生测评之后,对相关教师的教学档案进行量化打分。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各项量化打分情况,最后通过投票方式确定“教学标兵”推荐人选,“教学标兵”分院、系两级。凡被确定为“教学标兵”的人选都张榜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以保证“教学标兵”的权威性和先进性。
5月30日,该院共评选出院、系两级“教学标兵”11人,院级“教学标兵”由学院发给教学津贴每个学年8000元,系级“教学标兵”由学院发给教学津贴每个学年3000元。(韩同友 张同刚 王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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