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知道简书之前,我先知道了有那么一个活动,叫做每天写一千字,有两个爱好写文的朋友同时参加了这个活动,我当时确实有些心动。其实时间很充裕,每天都有很多时间来看书和写作,然而就像品尝美食一样,饥饿永远都是美味最不可或缺的因素,有规律地进行写作,三流靠的是规律,二流靠的是习惯,一流靠的是性格。
从这篇文章开始,三流的规律,到二流的习惯,最后一流的性格,我希望通过写作,能给我带来的,是能超越一流的东西,那种我找不到名词来定义的状态。
高二的时候,为了打好基础,每天六点就起床,洗漱早餐加起来不超过二十分钟,就像抢占根据地一样跑到天台上读书。上课,午休,上课,晚饭,自习,九点半开始,才是真正的夜晚。在有限的空间里占着块地儿继续写作业,写到十一点半,洗漱上床,等别人都已经呼噜声此起彼伏的时候,我开始掏出枕头下的笔记本,一笔一划地写着我的杂文。
我很喜欢鲁迅,只是纯粹地觉得那种针砭时弊特别刺骨,那刺骨又很能解决我心中的那种痒。直到大二,我的文风都是杂文的风格,准确说是文化运动时期的杂文风格。就在那段时间里,我断断续续地写,一晚上可能就写一段两段,存下来也有二三十篇,中间有一个中篇小说,当然,除了里面包含了故事以外,风格仍旧是鲁迅体。
每天那么忙碌,依旧有那么点时间来拼凑出一些段落,然而那个时期的我,除了课本,还看了很多当时别人都不会看的所谓闲书,基本上手里有什么书就看什么书。住校的我不用跟家里因为某些小事儿闹矛盾,也没时间谈恋爱,平时打打球,看看书,自己一个人就窝在宿舍或者教室里写东西,写着一些别人看不懂,将来的自己也可能看不懂的东西。
在11月之前,我实际上是有很多空闲时间的,然而那段时间紊乱的生活作息,已然让我心力交瘁,更重要的是我无法从写作中享受到那份专属于文字的宁静,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来安心静养自己的内心,并且找了一个生活作息非常规律的工作,每天下班回家,洗漱完了就能看书写作,顶多在泡脚的那段空档刷一下QQ空间,我唯一一个还在关注的社交网站。
假如没有文体限制,我绝对写东西是自己都捉摸不透的。然而这有违我的初衷,因为我最开始想的是,假如我也一天一千字,写一个月,我写什么呢?鸡汤鸭汤的,我写了一篇两篇已然很受罪,各种大神级别的专业分析我也无法驾驭,那我就以名词为主题来写吧,并且能写出我最初热爱写作的那种激情和坚持。这种限制于一种形式甚至是内容的文章,恰恰是我真正开始每天一千字的关键,我想起了初中的一个暑假,那个语文老师给我们十几个学生开展的一个作文专项突破训练,动作描写一个周,心理描写一个周,然后每个星期换一种文体,一天一篇三百字,一周一篇一千字。多么令人怀念的暑假啊,认真写每一篇之后,我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蜕变。
今天这篇算是引文,正文明天开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