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系与咨询目标

作者: 王秀美心理咨询师 | 来源:发表于2018-09-26 23:10 被阅读71次

    作业:谈谈您对这句话的看法“下次见面的机会,并不完全由上次咨询的效果决定”!

    所有的心理咨询都有咨询目标。而咨询目标是怎么来的呢?是心理咨询师和求助者共同商定出来的。而咨询目标的商定是在双方建立良好的咨防关系的前提下。

    心理咨询中,咨询关系永远先于并大于咨询。也就是说当求助者不信任咨询师的时候,良好的咨询关系就不能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商定的咨询目标,就不见的是求助者真正想要的目标,心理咨询师给出的指导性建议对方不见得会采纳。

    对于求助者来讲,对咨询师的信任是很重要的。前几天有一个失败的案例,有一个从网上主动加我微信的朋友,从言语中表现得特别想要寻求我的帮助,只是在谈到付费问题的时候,他是百般的推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说自己没钱,很穷,失业等等,但是又想要让我帮他,言语中还有道德绑架,说我不帮他,他就要死了之类的,我还要收费。(这也不是第一例类似的情况,尤其是谈到收费,对方便开始脱落。)

    啥?

    当时我第一判断是对方虽然主动加我好友,主动寻求帮助,可求助动机并不强烈,而且对我也没有多么高的信任度。所以我当时很想把他变成求助者,但是在他第三次找借口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对我来说是个挑战,我就想放弃。可是在面对他的道德绑架的时候,我又想到了老师所说的危机干预。万一对方真的是想自杀的话,而又没有得到我的帮助,我需要负责任吗?我会愧疚吗?而且我们是文字聊天,这个文字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于是我在既不违反咨询设置,又不违背良心的情况下给到了对方五个选择,任由他选择他喜欢做的想做的,到底做不做?需不需要改变,就是他的事情了,而说不说是我的事情。我只能尽到我能尽到的责任,我只能做到我能做的部分。至于其他的就不是我能负责的了的,而且我也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背上他一路前行。

    这个失败的案例告诉我,并不是所有的来访者都能够这回求助者。

    只要来访者不脱落,我们总有为其提供心理帮助的机会;只有来访者不脱落,我们才有为其提供心理帮助的机会。

    哦!

    十天过去了,不知道对方怎么样了?希望他能够尽走出出自己的困扰,尽快好起来。

    如果这个来访者真的成为了我的咨询对象,那么我们的咨询目标就要双方来协商,确定——

    目标是否为“有效的咨询目标”,主要考察是否满足七个要素:属于心理学范畴,积极的,具体或量化的,可行的,可以评估的,双方接受的,多层次统一的。

    我当时给出的其中一个建议是,每天出门走路,30--60分钟,当时我想到这个建议是符合积极的,具体可量化的,可行的,可评估的,如果对方愿意接受,也是属于心理学范畴的(运动疗法),这个建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对方换一个环境,换一种行为,也许心就会被扰动,对弈情绪可能会有改善。

    这样也符合可操作的三条原则:求助者可接受,有效和积极。

    我们所有的咨询都要围绕着最终走向心理健康这个终极目标来,所以一定是积极的,有效的,可操作的。

    “你不是我,怎知道我走过的路,怎能理解我心中的苦与乐。”

    我曾经有过抑郁情绪,到没有得过抑郁症。我对抑郁症的了解。仅仅限于教科书的知识点,老师的讲解,还有同修们并不算多的交流。所以我真的理解不了抑郁症的苦,我只能试图去体会他的感受,尽量的理解他。因为我不是他,我们两个都是单独的独立的个体,我真的不一定能理解他。

    !!!

    我觉得只要能够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就有可能够确定明确的咨询目标,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那么咨询就可能有效,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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