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有一位脾气暴躁的同事,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对他人大吼大叫,事后还到处说别人的坏话。有一次,朋友也无法避免地领教到了此人的狂风骤雨,和其他同事表现不同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朋友从头到尾都没有吭声。
同事们见到这种情况都为他感到愤愤不平,认为朋友未免也太懦弱、太好欺侮了。朋友后来转述同事的话说:“他对你态度这么恶劣,还到处诬蔑你,你怎么受得了呢?”朋友淡淡地回答说:“我为什么要让他的暴躁行为,来决定我的情绪起伏呢?”
朋友说得轻描淡写,我们却听得犹如醍醐灌顶。
是啊!我们为什么要让别人的行为,来决定我们的情绪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面对别人强加给我们的不公时,有的人选择与对方起了冲突;有的人选择忍气吞声,以免招惹麻烦,可是在心里放不下,使自己的情绪都受到影响;有的人虽然没有正面强势回应,但私底下却用尽心机:你让我不好过,你也别想过好日子。这些反应虽然各有不同,但都是被他人的行为,牵动着自己的情绪。
有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一句话乍听之下,好像挺有道理的:不主动侵犯别人,但也不受别人的欺侮。其实说这句话的本身,就已经有准备要争斗的架势了。想一想,人与人的交往中,谁能保证自己不会不小心触碰到别人,或是惹别人不高兴了呢?如果大家都像刺猬一样,那岂不是要人人为敌了吗?
总之,面对别人不当的言行时,愿我们都做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别人的奴隶;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而不是情绪的奴隶。
这么一梳理的话,道理似乎就能说得通了。但我个人觉得,还是因人而异吧!如果遇到的是一个公认的“衰人”,和他生气,实在是没有那个必要;如果遇到的是一个就想把你踩在脚下摩擦的人,忍了还是不忍?那就需要自己掂量掂量了。
四十岁之前,我可能做不到朋友这般冷静,四十岁之后,我大概率会笑笑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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