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比喻已经定案,不可更改。
原文是《旧唐书.李元铉传》中,元铉大署判后曰:“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
南山可移不可摇当时,公元710年,唐高宗的女儿太平公主参与后来当皇帝的李隆基发动的宫廷政变,拥立李隆基的父亲李旦当皇帝,这就是唐睿宗。太平公主以为自已立了大功,从此把持朝政,为所欲为,连宰相都要听从她的话,京城里的百官更是对她敬若神明,竭力奉承。
太平公主家里有的是钱,但她并不满足,还到处搜括钱财,侵夺土地。有一次,她纵容家奴霸占一座寺院的磨坊,寺院为此告到官府,要求主持公道。主审这个案子的,是雍州负责地方民政等事的司户参军李元铉。李元铉为官清正,审案公正。他查明那个磨坊确系寺院所有,不怕得罪显贵的太平公主,将磨坊判还寺院。
李元铉的上司雍州长史窦怀贞得知这个事后,怕有权有势的太平公主会怪罪下来,影响到自己的前程,因此马上召见李元铉,催促他快改判。·不料,李元铉不听从窦怀贞的话,当场在判决书上写了两句话:终南山也许还能够移动,这个判决绝对不可改动。写罢,把笔丢下离去。
「南山可移,此案不动」——正是一种明显的对比手法。世人皆知南山怎么可移?那此案自然是无论如何不会被翻了,想找门路求情的想都不用想了。
在这里,我们来专门看一下对比这一手法,这一个手法自古便被人们所推崇,频繁使用,至于它具体的意义呢,大概是为了把两种对应的事物对照比较,使他人能对未知的形象理解得更为鲜明,感受得更为强烈。
远近的对比1: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篇》
2: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诸葛亮。
以这两句为例,古时谋士对君主多以劝谏为主,然单一的规劝却少有君主能予以领会,有了对比的手法就不一样了,理解不了别人的君主总能因此而省查自己,理解不了当下的君主总能因此而看到历史。
聪明的谋士往往把把好同坏,善同恶,美同丑这样的对立揭示出来,然后予以引导。即俗话所说的“红花还须绿叶扶”。对比的修辞效果主要是用比较的方式提示事物的本质,使好的显得更好,使坏的显得更坏。就如同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一零·列传第二十二魏徵》中的:“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
颜色的对比
我们再以愚公移山为例,分析他的对比。
智叟一开始对他的施以嘲笑,原文中是这样说的「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甚矣,汝之不惠!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正是有了这个铺垫,后面的事实展现出来的三个矛盾对比才更为鲜明突出。
先以“子子孙孙无穷匮”与“山不加增”作对比,突出愚公“挖山水止”的精神,强调矛盾可以互相转化。
再以“年且九十”的愚公,“子孙荷担者三夫”的家庭,“始龀”的助手,与“方七百里,高万仞”的两座大山作对比,更突出的表现出愚公在移山时所面临的艰险,激励人们的努力之心。
更以智叟的一开始的“笑而止之”与被驳后的“无以应”对比,说明愚公并不愚,智叟并不智,彰显出一种不以貌取人,不以名取人的人生态度。
大小的对比
由此便可见,对比手法是我国自古以来文学创作中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意图把对立的意思或事物、或把事物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作比较,进一步展现出事物之间的矛盾与统一面,然后加强整篇文章的艺术效果和给人的感染力,生动再现说话当时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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