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有两件一生非做不可的事,跑步与写作。
每天早晨起来,专心地在桌子上写作三到四个小时,完成四千字左右,不多不少。然后出门跑步一小时。天天如此,一干就是三四十年。
他认为写作是个体力活,自己以写作为生,就必须作好长期打算。并且要把写作当职业工作来做,就必须形成规律性。不能高兴时用力过猛,不写时才思枯竭。顺手时多写,不顺手时少写是产生不了规律性的。“因此,我就像打考勤卡那样,每天基本上不多不少,就写十页(每页大约四百字)。”(见《我的职业是小说空》村上春树)
于是,他每天坚持跑步。自己非常开心地做这件事,因为他喜欢。而且他认为要有写作力,必须先要有体力。否则,身体吃不消,坐在桌前写几天、几年、几十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随着年岁的增加,人的体力不济也会影响思考力下降。有了健康的身体,才会有体力写作,体力也是写作力的一部分。
村上春树从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不管别人善意提醒或是冷嘲热讽,他依旧风雨无阻,“三十年可是漫长的岁月,要始终不渝地把一个习惯维持下来,还是需要相当努力的。”(他写此书时2015年)他说他能做到的秘诀是把跑步当作无需理由的事情去做。
每当犹豫时,有一句祷语一样的话就会冒出来:“这对我的人生而言,是无论如何非做不可的事。”所以,不论是寒冷的早晨,还是酷热的中午,只要身体疲倦兴致不高的时候,他都会激励自己出去跑一圈。
一个人如果想要成事,会遇到很多困难,放弃是一念之间的事。很多人也想要改变自己,拼命与自己的惰性作斗争。但总是事与愿违,常常被拖延症、懒癌症所打败。
我们并没有把想做的事,当成“这对我的人生而言,是无论如何非做不可的事。”
如果再有自我怀疑的时候,不妨试着问问自己:无论如何非做不可,我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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