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视点 6月19日消息,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而上调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之后,上千万缴纳个税的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将受益,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工作的工薪阶层,是个税缴纳的主力军。
那么上调后,咱们能省下多少钱??
当然你在全国范围内,如果月薪低于5000,就再也不用缴纳个税了!!
如果你在首都北京,月薪税前1万元的话,在扣除五险一金后,大概为8000元。
按照改革前的起征点3500计算的话,你需要缴纳个税323元;
在改革后,那么你只需要缴纳个税173元!!
每个月节省了150元!每年能省下1800。
注: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4500部分税率为10%;超过4500-9000元为20%。
最后关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买房和租房等支出都可以专项扣除!
针对于这项大家都很关心,但是这也是政策中不不明确的一点: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是不是包含在5000以内,还是额外扣除!
如果是在5000免税额以上,抵扣贷款利息: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将是非常大的刺激。(当然,完全实现全部扣减的可能性不大)。
最后,也需要注意一点:目前大多数热门城市是限购的,如果没有个税可能会影响你的购房资格。
总体而言,居民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个税免征额相应提升,也是有利于减少广大老百姓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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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多多的自由职业者来说,要注意到“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一年总收入在5000元/月(6万元/年)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6万每年的就要缴纳个税。所以,不是工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升到5000元/月,而是一年四项收入总数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到6万元/年。
对于拿死工资的上班族来说,如果没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这三项“外快”,那么起征点确实被上调到了5000元/月。但是如果有这三项额外收入,那么就不一样了,是看总收入。在过去,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要缴纳20%的税率,相当高,现在纳入个人总收入里交个税,对于依赖这些收入的中低自由职业者来说,要好很多,起码交的税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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