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时候,如果有谁敢挑战皇权,可能就会被皇帝诛灭九族,因为对于皇帝来说,那些敢反抗他的人,只有把和他有血缘关系的所有人都处死了,才不会有人帮他复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诛九族”、“夷三族”,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到底有现实意义吗?
古代的连坐制起始于周朝时期,秦的社会组织相当严密,商鞅变法建立了“连坐制”内容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 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在后来统一后秦国将此推广至了全国。
历史上记载的最早的族刑,起源于上古部落,当时一个部落被另一个部落打败之后,其部落中所有的男人,都会被获胜的这个部落杀掉。据史料记载,在秦朝商鞅时期,商鞅为了更好的约束人们,于是在当时的律法中,加了一条,如果一人犯罪,那么其家人邻居都要受到惩罚。再到后来的皇帝们,觉得这种约束条例都颇为有用,在经过改动之后,就变成了一人有罪,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都要受到惩罚。因为那个时候的皇帝觉得只有家里一些近亲和有血缘的人都死光了,才会永绝后患,据史料记载,如果做事不除根,可能就会留下一些后患,比如赵氏孤儿,当时就是因为流下了一个孩子,孩子成年之后进行了报仇,所以当后世人看到这些,又怎么肯把孩子留下呢?
至于有没有现实意义,可以看看现在的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不仅影片很好的反映了人性,生活和婚姻,这就是古代全族连坐制度的现实表现,剧中的杀人犯和被害人都给他们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而杀人犯的家属明显更可怜,本来杀人的不是他们,可是被社会唾弃的人却是他们,一直被社会上的人谩骂、唾弃,这使他们不得不隐姓埋名,他们也只能找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苟且的活着,而他们每天都活在舆论的谴责和自责当中,因为每个父母都不希望自己培养出来的孩子会是一个杀人犯,而作为杀人犯的妹妹,她本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过着更好的生活,但是却就是因为头上顶着杀人犯妹妹的称号,每天只能浑浑噩噩的活着。
对于这样的事情谁都不希望发生,剧中的故事就永远在剧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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