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底,海口一女子因一元钱车费与司机发生争执,并掌掴司机,最后该女子以危害公告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罚一出,有人直呼大快人心,法律终于给“漠视他人,只顾自己”的行为定调。重庆抢夺方向盘坠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对这这些人的惩治就是给其他乘客最大的安慰。
女子法院现场 图片来源央视
一元钱换来四年牢饭,冤吗?一点都不冤。我们要搞清楚的是,这名字女子并不是因为抢夺方向盘而被判刑四年,而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四年,抢夺方向盘是想为你赢得一元钱的说法和利益,而这个行为却会让车里的其他乘客买单,可能会对其他乘客造成伤害,所以说四年的牢狱之灾根本不冤。
其实在此之前,中国多地都发生过乘客因各种原因抢夺汽车方向盘的事件,但是最后的处理结果大部分就是拘留、罚款、或者不了了之,所以这种不计后果的行为就不断地发生,直到重庆抢夺方向盘导致坠江地事件发生后,国家相关单位决定大力整治这种行为。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一出,算是给各地类似事件提出了判罚依据,从内容来看基本算是从严处罚。
意见》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按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是警告也不是治安拘留,无论在公交车上发生哪种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你妨害了公共交通安全驾驶,就一定是犯罪了,并将面临刑罚。
因为,公共安全不容侵犯!
那什么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就是侵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造成的伤害性是非常大的,所以从严惩处危害公共罪的的人是有必要的。
一元钱,一巴掌,获刑4年,污痕一生。冲动是魔鬼,教训太昂贵。但是这个案件也对社会上的那些不顾他人安危的人一点惊醒,都是成年人,做事之前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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