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汉人建立的王朝,秦、汉、隋、唐、宋、明,都有一个特点:一开始都是二级政府,而且坚决不愿设立面积较大或者权力统一的省级政府,但是后来因为省一级政府力量太小,地方动荡无法平定,只好下放权力。
中国历史上地方政府和中央的权利分配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
中国历史上省一级政府出现了集权和分权的循环的奇特现象。
历代王朝建立之初,通常会将地方官的权力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四,比如秦汉郡一级的政权就是三权分立。好处是地方官相互牵制,无法对抗中央,然而坏处是地方政府力量很弱。所以东汉本来地方分权,黄巾起义爆发后,不得不让州牧集权。结果一集权,就造成割据势力,新王朝不得不再度分权。到了宋代,分权达到极致,四权分立,结果地方上没能力抵抗外族入侵,到了元代,再度集权。就这样,在分权、集权中不断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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