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偷”,是真正意上的“偷”,不是偷人而是偷钱。不是家人的,是别人的,具体说是同学的。
按说我是不应该去偷东西的。我父母虽然文化不高但在做人上面还是对我们要求很严的。记得我还很小的时候,大概也就是四五岁的样子吧。有一次比我大两岁的姐姐偷了邻居一个大姐姐晾在院子里的衣服口袋里面的2元钱,七十年代初的2元钱啊,简直够一家五口至少吃两天的。
那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的一个夏天的下午,姐姐可能是无意中发现了那2块钱,估计当时也是吓了一跳的。姐姐当时也就五六岁的样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终于还是揣进了自己的口袋。等我睡觉醒来,看见姐姐肚子鼓鼓的,一问才知道,背心与肚皮之间装满了找回来的一堆零钱。
旁边还围着很多小孩,期待着姐姐再去买糖时能分给他们一半块。姐姐见到我,立刻带我去买冰棍儿。
2块钱丢了,邻居家的大姐姐很是着急。案子很快告破,父母一定是将2块钱还给了邻居。妈妈回到家,立刻开始教育姐姐,方式就是连打带骂,妈妈显然是被姐姐的这种行为气坏了,头发乱蓬蓬的,嘴唇和脸因生气而变得惨白且狰狞。爸爸不在家,他总是在工作。哥哥在旁边吓得不敢出声。这时的我做了一件让哥哥最担心的事,把他白天带我去别人家玉米地里掰的两穗苞米从一个桶里面拿了出来,当时这样做的原因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是看到妈妈惩罚姐姐偷东西觉得偷东西不对而揭发哥哥的行为,还是我根本就是想叫妈妈给我煮煮吃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来说,估计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吧。
我的行为无异于火上浇油,哥哥也遭到了妈妈的打骂。那时哥哥也不大,也就八九岁的样子。妈妈当时真是气急了,打完这个打那个,三个孩子,两个做了小偷,偷钱偷东西,失败太失败了。当然,妈妈也是想打得孩子们大哭,最好叫邻居听见,也会消消气。
就是在这样严格的家教下,我居然还是当了小偷!
这都是因为一个电影——《流浪者》。“四人帮”一打倒,很多以前禁映的电影纷纷解禁,《流浪者》是其中的一部。电影放映以后,街上到处都是“阿巴拉古”的哼唱声。拉兹和丽达的形象深入人心。一个不好的作用就是,它让我觉得偷东西是一件很好玩很刺激的事儿。电影的影响力之广之大确实超乎想象。父母的言传身教瞬间崩塌。
第一次偷东西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十一二岁。班里有个同学叫张明奇,好像是后来转过来的,我去过他家,他父母不在我们厂子,按说是不能够进我们学校上学的,但他还是进来了,可见他爸妈还是比较有本事的人。张明奇也就比我大一半岁吧,但他明显比我成熟很多。
张明奇转到我们班后,我们很快熟悉起来,因为他这个人比较大方、勇敢、有主见,而我则小气、胆小、没主见,互补性非常强。但我天生善良,看到张明奇经常一个人玩或者吃饭,总会上去关心一番甚至会学着大人的样子,叫他到我家去。一来二去我们就熟悉了,而且关系变得很好。
张明奇家离学校比较远,中午也就不回去吃饭。他爸给他买了些饭票,食堂就在我们学校门口,我们叫“七食堂”。张明奇中午放学就拿着饭盒去打饭打菜,我很羡慕。那时候生活也慢慢好起来了,食堂有了馒头。或许是吃家里妈妈蒸的发糕吃腻了吧,我很爱吃食堂机器和面做出来的馒头,面不是很白,甚至有些发青,有点扁,但感觉有一种异样的香味,而且还很有嚼头。有时候爸爸中午吃剩下的半个馒头,放在饭盒里带回来,我们哥几个都会抢着吃。
那时“四人帮”刚刚打倒不久,很多以前“反动”电影都解禁了,《大浪淘沙》就是其中的一部,于洋主演的。讲的是民国初年几个兄弟怀揣“革命理想”从各自家乡跑出来参军闹革命的事,四个异性兄弟结义的故事。电影放映以后,社会上立刻流行起 “拜把子结兄弟”的事情来。我和张明奇也受其影响,和另外一个叫“吴庆敏”的同学,结为了兄弟。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大家投脾气,走动的比较多,谁有难处愿意帮点小忙而已。
张明奇找了一个长条形的我们称之为“画石”的东西,这东西很光滑,用小刀刮下的粉,在手之间摩擦更是感觉滑溜溜的。更神奇的是用它可以在水泥地上写字画画,所以我一直把他称为“画石”,其实应该叫“滑石”才对。
张明奇在那块画石上刻了三个字“吴任张”,表示我们三个非比寻常的关系。这个排序令我大为感动。首先他没有把自己排在第一位,尽管在任何方面他都可以排第一,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把自己排在了最后面,把最不堪的吴庆敏排在了第一位,真够意思。拿当时流行的话说就是仗义。
事情就发生在七食堂的饭票上。
有一次中午放学后,张明奇照常去七食堂打饭,我自告奋勇陪他去。他打完饭,我们从食堂出来,并排走着聊着。这时,我突然想试着偷一下张明奇的饭票,没有蓄谋,只是看到他打完饭后,随手把饭票揣进了上衣左下方的口袋,我当时就是想跟他开个玩笑,觉得很好玩儿罢了。于是,我一边跟他聊天,一边把手伸进了他的口袋。我记得很清楚,他当时穿的是一件军绿色的便服,那时还是很流行的。试了几次,看他毫无反应,依旧跟我有说有笑。我胆子大了起来,中指和食指做镊子状伸进去,碰到了那一沓饭票,我两指紧紧夹住,慢慢拽了出来。直到这时他还是没有发现,我就把饭票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直到我们分手,他仍然没有发现。在这段时间内,只要被他发现,我就会说,跟你闹着玩的。他一定不会在意的。但他始终没有发觉,我当然也就不会自首了。
我成功了!第一次当小偷,居然这么顺了,我很是有点兴奋,感觉自己很厉害。到了下午上学,碰见张明奇,他沮丧地告诉我,我的饭票丢了!这时,我说,是我偷走了,你没发觉吧?一脸得意的神情。他说,真的吗?我一点都没发觉,你好厉害呀。他的表情近乎崇拜。
但事实是我没有这样说。我故作惊讶地问,怎么丢的。他说不知道呀。然后就是回忆这段时间的经过,听得出,他根本没有怀疑到我。那我自然也不会不打自招喽。
但在那个物质奇缺年代,突然之间多了这么多饭票,是要有个说法的。我跟家里人就说是同学给的,跟张明奇就说是我爸给我买的。天哪!我居然很是又撒谎的天分呢。
当时我根本没考虑,张明奇没了这饭票会不会饿肚子,也没考虑他回家怎么给爸妈说。现在想想也实在是过分啊。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后来,小学毕业,我们都上了初中但不在一个班了。上初中之前考了一次试,根据成绩分班。我分在了六班,张明奇分在了五班,一班和二班是“尖子班”,五班和六班显然是差班了,但他们称之为“普通班”
后来见到张明奇,他认为分到五班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暗暗发誓一定要在高中时考进 “尖子班”,他做到了,真佩服他。我就不行,到了高中还在普通班里混。按说以他的聪明劲儿,努努力考个大学大专之类的没问题。
后来各自形成了新的圈子,我们走动就很少了,对他的情况也就很少知道。记得高二时我们还在同一个学校上学,我在三班,他在五班。
一次我和同学刘作民从楼上往下走,刘作民拎了个手动油印机,走的比较快。无意间碰到了迎面上楼梯的一个人,那人就说了句不太中听的话,刘作民不干了,站在那里盯着他看。
那人原本就气愤,无缘无故被人撞了,而撞人的人还挺横,更是不干了,直接冲下来了。我一看那人是张明奇,于是就赶忙把他拉到一边,张明奇也还真给我面子,没在坚持。我把他拉离刘作民很是有段距离了。可他还是要去找刘作民打架。最终还是挣脱了我,走过去。看见刘作民还在那里一脸欠揍的表情,火腾地一下就上来了,冲上去照着刘作民的脸就是一拳。两人立刻扭打起来。刘作民个小,力气也不如张明奇的大,被张明奇压住猛烈地捣了几拳,鼻血很快就流了下来。
这事还真的不怨人家张明奇,首先是你刘作民撞到了人家,人家嘟囔两句也就算了。还在那里不服气,当人家冲下来要打你,我死命拉开了,走了就算了,还要跟人家拼。结果呢?
这事张明奇做的还真没啥好指责的。“你把我拉开,他就走了就完事了,还非要站在那里等着挨打,真没见过这样的贱骨头。”张明奇事后跟我说。
后来就很少见到张明奇了。高中毕业后,我高考落榜后进了银行。听说张明奇进了工厂上班,至于是技校分配还是顶替父母,我就不得而知了。
最后一次见到张明奇,是在我上班几年后,在一个初中同学哪里见到的。他叫陈玉信,是我初中的同学也是张明奇高中的同学。
当时张明奇是在陈玉信自己住的单独一个房间里在抽大烟。见到我,张明奇很有些无奈地说,老同学,哥们惨了,染上大烟了。
我听后不知怎样回答他,尴尬地一笑而过。我对抽大烟的人一向非常厌恶,但对张明奇,却心生怜悯,甚至一度想资助他去戒烟。
后来听陈玉信说,张明奇和他的烟友,把他邻居一个单身小伙子的房门撬开,偷了些东西。而对陈玉信家里的东西秋毫没犯,包括当时很是稀罕贵重的一台录像机。
从此,再也没有听到过张明奇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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