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究是要走的,纵然我可以舍得,纵然舍不得,我的记忆力,永远会有风吹过的声音,有许许多多人的笑脸和哭泣,可是啊,过往便是过往,不可磨灭啊,可是啊,过往也不是过往,我要如何忘记你,是要假装自己是个哑巴不会说话,还是装作我们在这个世纪从未相遇?我不,我才不要忘记你,我一定要大声的告诉别人我认识你,我记得你,你不仅是我的同窗,还是我的朋友,是占据了我整个青春不可磨灭的一束光,这个人曾经跟我一起怕过鬼,打过架,喜欢放假,不喜欢上班,这样的女孩上哪儿找去,认识你,是一件无比幸运的事情,所以大声的告诉别人我认识你,是一件无比自豪的事情,有时候,还是会很想你,撕心裂肺的想,即便仍伴随着尘埃,矗立于荒芜,那时我会想到,天地间,依然不再剩我一人。
那时,我会一把把你揽在怀里,脱鞋,抖腿,呲溜酒,吃栗子,奥,对了,抖腿不行,会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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