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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点法律小知识(5)

每天一点法律小知识(5)

作者: 刘昱廷 | 来源:发表于2018-11-16 16:27 被阅读93次

    1、故意伤害罪,很多人都知道要造成“轻伤”才成立犯罪。

    但是这个“轻伤入罪”的标准,并不存在于任何一个有效的法律文件中,而是一直以来的学术观点和实务做法。

    2、在 1997 刑法实施早期,除了少数罪名的刑法条文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外,绝大多数罪名的入罪标准,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单独制定司法解释来明确的,除了带有政治色彩的罪名或事务外,很少有两家共同发布司法解释的情况。所以在早期有些案件,公安立案了,检察院批捕并且起诉了,到法院那里法院就说没达到入罪标准,要无罪。

    后来最高检和公安部就在 2008 年单独制定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接着在 2010 年制定了《立案追诉标准(二)》,在 2012 年制定了(三)。

    再后来,从 2010 年之后,很多罪名的司法解释就变成了最高法、最高检两家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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