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里,正月十五除了吃元宵、挂红灯,还有一项必不可少的风俗,那就是要看灯官会。
灯官会,与秧歌类似,却又大不同。类似,是灯官会也化妆,穿角色服装。
不同的是,秧歌一般都是白天扭,正月十五之前都可以扭,大多踩高跷,要有一段唱词和花样节目。
而灯官会一般在晚上,只有十三、十四、十五四天各村巡回表演,由灯官、灯官娘子、师爷、丫环、衙役、乐师及担班、抬杠、打旗等组成。
每到这三天,天擦黑,灯官会就开始出动了。灯官会很是威风,最前列有二个衙役鸣锣开道,还有二个衙役执两面狼牙旗为前导。随后有四人高举“灯政司”和“肃静”、“回避”四面大牌子,有四人擎着棍棒锁链分列两边。
其后,灯官身穿红色长袍,头戴尖顶披缨官帽,端坐杆轿内,身前有一小小公案,案上放着黄布包的官印。
灯官娘子倒骑驴,紧随其后,丫环随从簇拥四周。所有人随着锣鼓镲的伴奏声踏步扭跳,边走边舞。
小时候,我对灯官会很是敬畏,因为老人说,灯官是皇帝封的,拥有3天至高无上的权利,可以办理民间冤假错案。
爸爸跟我说,有这样的真事,有人有冤无处诉,又没有钱,没有势,就跪在灯官面前,请求为他做主。结果,灯官竟然神奇地破了案,还鞭打了恶人。
我虔诚地相信,这种事是真的。所以,那时候,我最盼着的事,就是看现场断案。遗憾的是是,直到现在,我也没能亲眼目睹灯官临场办案。
除了灯官断案,我对灯官会的敬畏还来源于衙役手里的棍子。因为大人说,衙役的棍子是碰不得的,被碰到的话,这一年都不顺气。
所以,尽管很想钻到前面看个真切,但是绝不会莽撞造次,而是小心翼翼,提防那些个提着鞭子,保护在灯官四周的衙役。然后,睁大眼睛,仔细地地端详灯官。
据说灯官,也不是谁都能当的。灯官得是有德有福之人方能镇的住,而且还要有聪明的头脑,随机应变的能力。因为,灯官会也不是一个,一旦狭路相逢,那灯官就要斗上一斗。他们必须互相问答,如果谁答不上来,那么谁这一年运气则不佳,并牵连他的灯会其他人。
灯官会,灯官夫人不可或缺,因为三宫六院的灯,男人是不能接近的,只有让他夫人代管这方面的灯。灯官娘子,倒骑毛馿,身着红袄,头戴花饰,手拿大烟袋,肩膀一耸一耸,煞是好看。
灯官会的四个执灯者,最是辛苦。最初的时候,是纸糊的那种,里面点上蜡烛,边扭边护着灯,也是个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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