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社戏》产生不少共鸣,因常年在南宁生活少有回家乡,故而也被视为了城里人。
十多岁时恰逢堂姐结婚,难得找到了一个回老家的借口,便时隔六七年再次回乡,对于在城里长大的我,也免少不了《社戏》里“我”一样的待遇。
虽都是同乡,但多年未归在乡亲们眼里依然是贵客,便也少不了像“双喜”一样的小伙伴们带我出去野逛,只是我母亲相对比较开明罢,也只多嘱咐几句,“闷可别去河边玩啊。”
我们那没有戏,也没有罗汉豆,所以我们的目标是正熟的玉米棒子,偷摘来直接在地里烤着吃,同样的场景是大家商议着今天要偷谁家的,不一样的是路过的不是六一公公,是一位大娘,见到我们后也只是随口嘱咐了一句,“这边这亩的恁别摘啊,前个我才打哩药(yuo)。”
《社戏》这篇小说描写出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好品德。
而我庆幸的是能和作者一样有机会感受到那只属于劳动人民的好品德,并且最重要的是我继承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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