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喵了个咪
在我们生活的当今世界,广告可以说无处不在。打开电视,插播广告、滚动广告、标识广告扑面而来;打开网络,弹出广告、页面广告、轮播广告目不暇接;走在街上,高炮广告、公交广告、地铁广告、大屏幕广告轮番轰炸......如此种种,想要逃离广告,比“让一只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从感情上讲,大多数人对广告是排斥的,因此上网时就有了AD屏蔽软件,看视频也有跳过片头广告的软件。但是,事实上我们总是在不经意间接受到广告的熏陶渐染,特别是在购买选择时,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广告建议而浑然不觉。比如饥渴的时候购买饮料,不自觉的就会选择脉动;饿了,就会自动浮想起“士力架”的广告。对于这一切,广告主是如何做到的?广告人是采取了什么样的魔法,让消费者就范的呢?
英国巴斯大学管理学院罗伯特•希思教授从心理学角度出发,结合认知心理学、行为心理学、神经生物学等学科为指导,撰写了《我们为什么样的广告买单》一书。作者通过分析大量的广告案例,对广告影响消费者这一过程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采用递增图表的方式,构建了潜意识诱导模型,向我们全方位的展示了广告“入侵”消费者潜意识的过程,展示了广告人“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精巧设计与谋略。因此,本书犹如硬币的两面,同时适合广告人和消费者阅读。
广告人可以从中获取有效地诱导模式。
当前较为主流的观点是,广告是在向一般大众传递具有说服力的信息。但研究中发现,此类广告并未受到过多的注意,也没有改变消费者的态度,甚至还会引起消费者的抵触和辩驳。福特汽车公司的研究经理哈斯金斯指出:记忆与印象似乎和改变消费者态度与行为并无关联。也就是说,单纯的理性信息没有办法发挥功用,而令人印象深刻的广告也并没有那么重要。巴里•瓦克斯曼和克里斯•斯图兹曼的《整合-实现商业转型的7大法则》中指出,数字时代,场景为王,大部分广告都采取多场景方式。但是,这种多场景的方式能够达到效果吗?罗伯特•希思教授以电视为例,进行了分析。看电视的过程中会包含两种不同的观感——视觉和听觉,而阅读只需要一种。阅读时比较容易集中注意力,因为你可以控制阅读的时间——可以飞速扫过一页,然后在感兴趣的部分多做停留,忽略你不感兴趣的部分。但电视却达不到这种效果,重复观看不仅没有提高受试者对广告的注意,反倒使受试者的注意力逐渐下降。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却是一种优势。对于能够传送多感觉、海量信息的传播媒介,虽然这些信息在播放时,人们对起毫无意识,但大部分信息将在以后的行动中显现出来。书中指出:“低参与度理论说明反复曝光的效果并非立竿见影,其效果必须等到可引发行为的那个时刻来临”。这也就是潜意识诱导的功效所在。针对这一问题,罗伯特•希思教授从圣爱莫•路易斯的上门销售四步法(注意、兴趣、欲望、行动,简称AIDA或AICA模型)入手,到艾伦博格的认知→尝试→强化的ATR模型,采用了大量的数据,结合多个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颠覆了传统广告理论,进而推导建立了以情感刺激、品牌关联、情绪影响为主要内容的潜意识诱导模型。换言之,广告的目的不是传播信息,而是建立消费者对品牌的积极态度和紧密联系。
消费者可以洞悉广告人是如何攻破自己的思想防线的。
作了几十年的消费者,可以说,几乎从来没有只忠于一个品牌,经常会购买不同品牌的同样商品。但是,每次选择似乎都有必选的理由,虽然想不起来究竟是什么,但是思想里会认定,这就是我所要的选择。丹尼尔•卡尼曼所著的《思考,快与慢》中建立的“系统1”和“系统2”模型,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最好的解释。丹尼尔•卡尼曼指出,“系统1”依赖情感、记忆和经验迅速作出判断,使我们能够迅速对眼前的情况做出反应。但“系统1”很容易上当,因为它固守“眼见即为事实”的原则,任由厌恶和乐观、偏见之类的错觉引导我们作出错误的抉择。因此,就给了广告人以漏洞,攻破我们警惕的思想防线。书中,罗伯特•希思教授对如何拒绝潜意识被诱导提出了建议:一是消灭所有的广告。二是看尽所有的广告,条辩驳能力,降低被诱导的可能性。但是,要做到阻止被诱导——那是几乎不可能的。
罗伯特•希思教授的书中阐述了如何利用人类的潜意识与产品建立联系,从而达到广告的效果,合情合理,鞭辟入里,理论性和实践性非常强。但是,我认为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广告的标的是产品或服务。
这是广告的出发点和依托点,如果没有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用户体验,广告做得再好,也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更有可能成为沦落为虚假广告。如此这般,再强大的潜意识攻击也只是镜花水月,空欢喜一场。
■广告是营销的一部分。
相信任何一个广告主都不会单纯的为了宣传而宣传,呈现在消费者面前的广告只是透出水面的冰山一角,水下必然有着更为庞大的营销体系作为支撑,否则消费者有了意向却购买不到商品或服务,也只能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广告覆盖范围更广。
罗伯特•希思教授书中的案例和讲授的模型,大多是针对衣食住行等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但现在社会化分工日趋精细,分化出更多的行业类别。比如给衣食住行包装的包装公司、彩印公司、物流公司等专业性较强的行业。这类公司或产品的广告就不能一概而论,单纯的潜意识广告未必能够达到以传递信息为目的的传统广告效果。
当然,罗伯特•希思教授对上述问题可能已有考虑,这也仅是我的一家之言。
总之,广告并不通过改变信念而影响我们;广告是通过改变态度来影响我们的。消费是被引导的、被创造的,对于身为消费者的我们,既然无法做到阻止诱导,那只能做到雪碧的广告词:相信你的直觉,顺从你的渴望。
书名: 《我们在为什么样的广告买单》作者: [英]罗伯特·希思
出版社: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译者: 任永欣 / 郑昊沫
出版时间: 2016.07
图书介绍:作者从新的角度结合心理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广告主致力于将广告送进消费者的潜意识,从而让消费者与该品牌产生情感联结。在本书中,作者详细分析了很多知名品牌的广告案例,向我们展示了隐藏在广告细节中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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