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和看电影的区别就是----我看完电影《廊桥遗梦》心无波澜,而读完《廊桥遗梦》却湿了双眼。
去年11月我无意在网上看了《廊桥遗梦》的电影,我心情平静地认为:与《广岛之恋》剧情相似,也是死后才真相大白。与《包法利夫人》爱情相同,只不过爱上了不同素质的男人而已。最大的不同就是爱得理智和不理智的区别,理智的爱之所以把伤害降到了最低是因为懂得适时放手和退出——《廊桥遗梦》和《安娜卡列尼娜》是最好的对比。可是最近两天我在喜马拉雅上听了两遍《廊桥遗梦》,对,是两遍,每一次都有种想哭的心碎感!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一个关于婚外情的故事,一个在爱情和责任面前痛苦抉择的故事。故事从一对兄妹在整理母亲的遗物时翻检出了一段尘封往事开始,讲述了他们母亲(中年女性弗朗西斯卡)婚后生活平静琐碎,缺乏激情。《国家地理》杂志摄影师罗伯特·金凯德为拍摄麦迪逊县的廊桥而来,与居于此地的弗朗西斯卡相遇、相识和相恋。面对迟来的爱情与家庭责任,弗朗西斯卡选择了后者,而罗伯特则选择了成全。四天的完美之恋换来了半生的彼此怀念。作者的主题不是宣扬4天时间里铸就的至死不渝、刻骨铭心的中年人的婚外恋情,而是在于向读者指出了一种人生的选择,一种人生理想。
以伦理道德,这确实是一场错爱。而以灵魂人性,这却是一世真情。关于爱情,我们用一分钟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去喜欢一个人,用一天去爱上一个人,而最后往往要用一生去忘记一个人。罗伯特和弗朗西丝卡相爱了四天,却彼此牵肠挂肚了一辈子。他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读起来可谓万箭穿心: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我现已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之时。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扰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以后的摄影生涯就是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伴侣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是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或许,罗伯特一生的漂泊都只是为了奔向弗朗西丝卡,然后如两条相交线电光火石之后就又越来越远。最深的爱就是不打扰,为了弗朗西丝卡的家庭稳定,为了弗朗西丝卡的社会责任,罗伯特选择了成全她的世界而自己默默离开。可是“我从镜头望出去,镜头终端是你;我开始写一篇文章,写的又是你.我简直不清楚我从依阿华是怎么回到这里来的.这俩旧卡车好歹把我驮了回来,可是我几乎完全想不起来中间经过的路程.”——是啊,那条离开你的路,我的心是怎么滴着血走过来的?以后没有你的路,我又该怎么含着泪走下去?养一条和你同名的狗去流浪,普一曲有你的歌去独唱……罗伯特终于孤独终老,终于把爱带进了坟墓。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以弗朗西丝卡,如果说这场错爱是毁灭,那后来的相思就是凌迟。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罗伯特离开,可责任把她死死地钉在家庭的位置,为了丈夫不遭人议论,为了孩子不失去母亲,她必须留下来,继续扮演好妻子好母亲的角色,她只能在一个人的时候独自把这份刻骨的爱拿出来回味,她只能在曾经掠过他身影的巷头张望,在他拍过的桥上静立,在他坐过的桌前独饮,在他抚过的地方意淫…..她的孩子终于大了,他的丈夫终于去了,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去找那个孤独流浪的罗伯特,这些年她一直住在原地守着老地方就是希望有一天那个流浪的男人可以归来。可是,她再也找不到他的踪迹了……终于,她等到了他的遗嘱,等到了刻着她名字的项链,还有他拥有的唯一信物-----那张她钉在罗斯曼廊桥上的纸条!
“我把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剩下的遗体给罗伯特.金凯.”-------这是弗朗西丝卡的最后遗愿。既然生不能同衾,死亦不能同穴,那就把我的骨灰撒在我和他相爱的地方-----罗斯曼廊桥!
呜呼!真情,错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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