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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道法自然

25-8 道法自然

作者: 橡木桶 | 来源:发表于2020-09-08 08:26 被阅读0次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出自《道德经》第25章,意思是:人文效法地理,地理效法天气,天气效法大道,大道效法自然。居民符合并顺应地域,地域符合并顺应气候,气候符合并顺应天道,大道符合并顺应自己的状态。

    地中海的地理环境塑造了居民的商业文明特征,黄河流域的地理环境塑造了居民的农耕文明特征;所有的地理环境都是天体运行和气候因素共同运作的结果;而地球和太阳系的形成是由宇宙神秘的能量和运动塑造的,而所有的能量和运动遵循着特立独行和周而复始的自然状态。

    任何组织和单位的属性都是被所处的政策、资源和人文环境塑造的,而那些组织和单位的成败取决于领导对环境的符合并顺应得程度。老子思想的核心就是以客观为主,主观为辅,强调顺应,反对强为。接受现实中的曲折和起伏,承受客观性的利害祸福,面对命运里的生死存亡;对于任何出于私心己利的追求都是徒劳的,争取都是愚昧的,抗争都是有害的;所有的纵欲豪情都是祸国殃民的。

    尊重客观现实是原则,认清客观现实是关键。领悟客观环境的高度和广度就是思想境界,立足于个人和当地的环境思考利害得失属于自私自利,立足于地区和行业的环境思考趋势规则属于集体主义,立足于国家民族的环境思考兴衰荣辱属于大公无私,立足于世界人类的环境思考道理规律属于圣贤伟人,立足于太空宇宙的环境思考本质大道属于神仙上帝。

    背离自身环境思考属于愚蠢,拘泥自身环境思考属于聪明,提升一个层级思考属于智慧,跨越两个以上的层级环境的思考属于幻想,通常都是荒谬的,尽管听起来壮丽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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