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伸冤
必须是高技术
我们经常遇到当事人申诉,说是冤假错案,要求伸冤洗冤。
我们认为:冤案伸冤,必须是司法高技术,才能伸冤洗冤。
伸冤人的技术,必须要高于原来办案人的技术,才能发现原来案件的错误在哪里?
举例说明:某地一件刑事案件,已经结案了。
经过司法高技术复审,发现还有十三项问题没有查清,其中几项问题更是漏项,不知道。
根本不知道有漏网的证据。
这样办案,不是瑕疵,而是错误,应当纠错。
当事人,拿到《复查案件意见书》,幌然大悟。
原来案件里面还有那么多问题没有解决,还有那么多漏洞没有涉及,看来司法技术特别重要。
办案,还是必须要找高技术。
为什么?
非得是高技术?
因为司法高技术,能够发现错误在哪里?
发现的错误,即是伸冤洗冤的问题。
一般的普通技术,不能发现问题,看不出来问题,特别是看不出来隐匿隐蔽的问题,怎么解决问题?
有错误不能纠错,
有冤案不能伸冤,
有假案不能打假,
当事人伸冤,就失去了意义。
法律公平正义无法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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