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贷款核销是一种银行内部账务处理过程,即用贷款损失准备金冲销不良贷款。贷款核销后将不再在资产负债表上计量,即“出表”。
核销要求经过内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能够证明穷尽了可能的清收手段。
贷款核销是银行稳健经营的内部管理行为,应当在内部进行运作,贷款核销信息应作为银行的商业秘密。
贷款核销只是银行内部账面上的处理,核销后并未免除贷款人的还款义务,并不意味着一核销银行就放弃了债权,而是继续保留追索权,也就是“账销案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认为不良资产核销后就不需要再进一步追索的误区。
按照最新的不良贷款的核销原则,以下几类不良贷款可以自主核销:
- 单户贷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下,经追索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 单户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追索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
- 借款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两年,银行仍未收回资金,也可以核销
贷款核销要注意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核销与贷款损失拨备
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各项贷款余额 x 100%
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
拨备覆盖率指标是银行贷款可能发生的呆、坏账的准备金
根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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