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党纪国法牢记心中,酒驾醉驾时刻警醒;廉洁过节,让“五一“”更清明!
以案示纪
阳光明媚,五一将至。但是,从近年来各地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这也成了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小编特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希望大家从中汲取教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过节。
【典型案例1】
某县残联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五一节假期,某县残联单位司机苏某某以给残疾人送米面为由,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单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监督管理教育不到位,车辆管理不规范,负主要领导责任。单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典型案例2】
某市中学校长程某某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五一节期间,程某某在其中学食堂多次公款宴请亲戚朋友,该市第三中学党总支书记徐某某受邀参加了宴请。随后,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3】
某村原支部委员吴某某违规建坟墓问题。2016年五一节后,吴某某的父亲将祖坟用大理石进行翻新修缮,并扩建至209平方米。在此过程中,身为该村支部委员的吴某某既未阻止其父亲修缮扩建坟墓的行为,也没有及时将该情况上报乡党委和政府,还出资资助其父亲修缮扩建坟墓。2018年5月,该乡纪委给予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4】
某区民政局原局长戴某某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间,该区民政局以“清明期间协助公墓管理补贴”“降温费”“造墓工程验收误餐补贴”等名义,违规向区民政局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共计12.26万元,戴某某作为时任区民政局局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戴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些事千万不能做——组织纪律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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