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的《第一人称单数》快读完了。在我心里,读村上或读小说俨然是生活方式而并非只是读书,人走到哪里都要随手带一本并不是太难啃又不会过于快餐的读物,是我认为必须要做的事。不为招摇,只是心可以随时进入到和眼前世界不相同的境地。在旅途中我带过《安娜·卡列尼娜》、戈尔丁的《蝇王》,显然是我的旅途很稀薄,但身处何种境地依然喜欢心中保留一份踏实,选择千万种,而我选择了文字。
昨天我们谈到了自由即孤独的话题,自由暂且不论,孤独却是可见或不可见的。一个人独自坐在石阶上拄着下巴目视前方我们可能说ta孤独;人在闹市眼神中带着和周围不相干的情绪我们也可以说ta孤独,只是这种孤独恐怕只有狙击手看得出来。我在读村上的小说里经常能遇见孤独的人物,像《刺杀骑士团长》里的免色、《1q84》中的天吾、《海边的卡夫卡》中的少年卡夫卡,以及他各个故事中的“我”。但另一方面我又不觉得他们孤独,他们只是生活方式比较独特,离他人或人群较远,但谁又能说与他人的亲与疏是个人幸福感的标准呢。依据个人感受衍生出的生活方式无论对错褒贬,一定带着或多或少的真实,恐怕这是最可贵且有魅力的。
以上均是我以文科生的方式的描述。昨天看了一期讲基因的《圆桌派》,松动了我对细胞、病毒🦠、甚至人的认知。原来人是一个复杂的基因系统,当我说“我就是我”时显然是过于自大了,我体内的细胞或病毒不一定会答应的。我们很难说得清这个世界的构成或组成部分,只能说“它由不同且多个部分组成”,最多加上一句“其数量大大超乎我们的想象”。既然如此,我们在其中呼吸、活着、生存、生活就理应接受世界千变万化的不同,而实际却不是这样:又是一个悖论(悖论也是世界的一部分)。
今天是个过渡性的时代,成功标准的极其单一化一定是暂时的,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钱并不是唯一的。我总会向往那样一种生活状态,即人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然后有钱人或一味知道捞钱的人同时有义务去养活不喜欢挣钱但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的人。周围有一些不喜欢挣钱的人,他们就喜欢读书、听音乐、演奏乐器、摄影、健身、烹饪、研究电影、做编程等等,并且他们有这些天赋,看着他们常常让我觉得现代金钱社会的残酷和血腥,金钱剥夺了他们的可爱和纯粹,不得不逼迫要走向大众性社会,与人无为的接触,消磨自己的灵性。我立志变得更有钱一些,然后养活他们。我没有天赋没关系,但可以为了“光”燃烧自己,这也是一种值得的追求和向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