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可儿看着那去而复返的俩字,心里不觉涌起了层层叠叠温柔的海浪。她感觉自己,好像经历了一次蜕变与重生,当世界再次展现在她面前时,已是换了一副模样,更加温暖祥和,充满明媚的阳光。
她想起了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提过不止一次的天劫,她想,大抵自己也是历了一次天劫,艰难却也还算顺利的飞升上仙了吧。
本来,就是自己的错,所有的所有,不过自己一个人的想象。冬米何其冤枉,没有让她付费阅读,已经是一种非常大的仁慈与友善。要知道,冬米的文,那精湛的写作技巧,优美的文笔,极富寓意的段落与句子,即使是每篇都付费,那也一定会有无数人争着抢着挤破头去看的。然而他并没有,已经足够说明了他非凡的气度。
所谓升米恩,斗米仇,说的大概就是自己这样的人吧,林可儿惭愧的想道。不知感恩,以怨报德,弄的好像人家欠自己似的。其实,自己才是那个偷文看还不给钱的小贼呀。
如此一想,林可儿心里倒是开阔了很多。她想,从现在开始,也许可以努力努力,把自己那解不断理还乱的乱七八糟的情愫,向“我喜欢你,与你无关”的发散着圣洁之光的方向发展。她重重点了个头,嗯嗯,就这么办。
于是,手指如飞,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诚实地敲出几个字,“大神,我还是想要《梦游计》的第四章。。。”发送。然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后悔,与对于自己的鄙视。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林可儿等待的心情平静地像是一潭幽幽的湖水,除了夕阳照耀下泛起的点点鱼鳞般的亮白,不起一丝过分的涟漪。她诧异于自己的平静,那毕竟是一个从未见过面,是高是矮是圆是瘪都不知道的陌生人,何况还是个年轻的男性。为什么竟然可以做到这样的坦然与平静。也许是,那不知道哪里来的莫名的直觉,这个人,不会伤害自己。
也许还因为,冬米在那篇《灯塔之光》里所描述的,一个为世俗所不容的同性恋人。那样深刻而悲伤的感受,看了让人在感动之余,也似乎能够明白,也许冬米,是如张国荣一般的人物。那篇文,让她好似又重温了一遍电影《霸王别姬》一般,所不同的是,多年前看电影时,是没心没肺的嘲讽,但这次,却是打心眼里的悲悯。爱本无罪,奈何世人的偏见,是一座无法撼动的大山,硬生生地将可怜的人儿活生生压住,不留一丝喘息的空间,却又没有赋予他们仙胎石猴的神通,于是结果,似乎只有一个。当主角经历最后的恋人叛逃,独自赴死时,她感觉自己的眼角早已泪光点点,为文中的主角,为了张国荣,还是为了冬米,她已经分辨不清。但却让她对于冬米,除了欣赏崇拜之外,又多了种怜惜。
如此,也让她在内心深处多了一重冬米无害的笃定,冬米,如果运气够好的话,说不定可以,发展成一个好闺蜜。(*^__^*) 嘻嘻……
飘远的思绪,让她眼里车水马龙钢筋水泥的世界,都仿佛成了飘渺的仙境,但脚板麻木疼痛的感觉,却残忍地把她拉回现实。
正想着稍微活动一下麻木的腿脚,冷不丁,肩头突然出现的一只手,把她惊得条件反射般退了一步。细细的高跟,一下子钉入了那修长手指主人的皮鞋里。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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