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阿难,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立界?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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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又如你已经明白的,身体以触摸为缘,生出身识。这个身识是从身体生出,以身体为认识的界别对象呢,还是从触摸产生,以触摸为认识的界别对象?阿难,如果身识从身体产生,就不会有触摸的有和无,但是没有触摸,那麽身识去认识什麽呢?如果身识从触摸产生,那麽就不会以有身体作为认知对象,身体也就没有了。谁又能够没有身体却能知觉到触摸呢?阿难,物质不能够去触摸也不能够去知觉,而只有身体能够知觉,是因有触摸。知觉到身体也就是知觉到触摸,知觉到触摸也就是知觉到身体。但是,触摸不是身体,身体不是触摸,身体和触摸两种相,原来并无自己安立的处所。它们合在一起就是身体的相,它们分开就和虚空并无二致。没有内触和外身的区别,中间界限怎样建立,没有中间界限,内触和外身都是空无,那麽,你的身识是以什麽为认识物件,凭什麽建立身识界?所以应当知道,身体和触摸结缘,生身识界,但这三处都是无,这就是说身体、触摸,以及身识界这三处,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也不是自在自为。
阿难,又如你已经明白的,意根与意识法尘结缘,生出意识。这个意识是从意根这里产生,以意根为界别,还是从意识法尘产生,以法尘为认识的界别?阿难,如果意识是从意根产生,那麽你的意根通过所思所想而形成,如果没有所思所想的对象,意识就无从生出,离开了物件尘缘就无所意想,那麽意识又有什麽用处呢?另外,你的认识之心和种种意想的分别性能,它们有时相合有时相异,相合于意根时它就是意根,那意识还能从哪里生出呢?如果它们相异于意根,就应当没有意想物件的生出。如果没有意想的对象,意识又从哪里生出?如果有意想对象,也依然和意根相同。那麽意识和意根怎麽去划分开来呢?不论认识之心与意根是相合还是相异,都不会是意识,没有意识,认识的界别从何建立?如果意识从法尘生出,那麽,世间种种法,都离不开色、声、香、味、触这五种尘物,五种尘物相状分明,分别对应于眼、耳、鼻、舌、身这五根,它们都不是意根可以摄取统括的。你的意识依凭种种法才能生出,那麽,现在你仔细观察,种种法是什麽相状。如果离开这种种法,如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等,你就是越过了这种种相,毕竟无所摄取获得。这时,你的意识的生起,就是色、空、动、静等等法的生起,你意识的灭去,就是色、空、动、静等法的灭去。如此说来,你的意识本是无因的,只是种种法生起时才有所识知,意识并无自已的相状。没有意识的相状,其界别对象又从哪里建立呢?所以应当知道,意根以法尘为缘,生出意识界,这三处都是虚无。也就是说,意根、法尘,以及意识界,既不是因缘和合,也不是自在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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