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是美妙又高级的智慧,在它所展现的大千世界中,我对“烈”字十分偏爱,跟这个字相关的事物,都有一种饱满盛大的美感或者视死如归的气概,读起来干脆飒爽,仿佛皆能与天公试比高——烈酒,烈火,烈风,烈日,烈马,烈士,烈女,烈烈侠气,烈烈秋风。司马迁评价吾景仰的伍子胥为“烈丈夫”,也深得我意。
自观之下,我亦有“烈”的一面,家人评价我“翻起脸来,六亲不认”,此言不虚。有人说可惜我活在和平年代,否则可当寨主。我曰其实我可当寨主夫人,叫全寨上下不识寨主,只识夫人。
私以为,性烈之人都有真性情,想那刺客豫让、伍夷大夫、竹林嵇康、宰相魏征,毕生求统一的辛弃疾,哪个不是烈肝义胆?
中国的文化自汉代以下过于强调“和”,但无“烈”不成书。春秋战国之前的贵族,习学“六艺”,能射能御,是战争的主力;直到唐,官僚中习武弄剑之人不在少数,诗篇中满是烈烈英气,可以想见那是一个十分振奋人心的时代;自宋之后,烈人从士大夫阶层渐隐,文化的市侩之气益重,终致鸦片之祸。数番沉浮,终是无数革命者的刚烈将各种浊气涤荡一空,天下重新一定,是为新中国。
翻开史书,能丹青留名的,半数以上总有几分烈气。想来,这必不是我个人偏狭的审美。
无论是悲壮、壮烈还是壮美,即使毁灭也应是壮怀激烈、充满力量感的,这是我审美中的要素之一。我不喜欢软弱无力无病呻吟的东西。
我泪腺很深,那些驰名古今中外的爱情从没叫我流下过一滴泪,不宏大不悲壮不隐忍是赚取不了我的眼泪的。即使是薄情寡义,那种渣到极点的男人上演浪子回头扮余情未了也令人愤怒。即使是真心悔过,也应该有勇气有担当继续渣下去,江湖日远,永不相见,敢于被人恨上一生。这才是货真价实的自我反省与洗心革面。不然,不过是给自己脸上贴金,渣上一层楼罢了。属于岁月的,就应该属于岁月,不必装模作样镶上金边,徒添可笑。
虽然我不过一女子,能轻易赚取我热泪的,也只有民族义家国情。想想看,还有什么比中国这一百多年更宏大更悲壮更隐忍呢?所以,如今,祖国绽放出无论多么璀璨的光辉,人民无论流下如何滚烫的热泪,都是应当应分的!
并非要摆什么高姿态,但我极为瞧不上那种没有家国观念的人。此等人,不懂感恩,必是私欲深重本性凉薄,易生妄念,奸佞淫巧,心思不定,不值得托付。为友,不牢靠;共事,贪小利。如不得已交往,万不能交心;无事少联络,绝音尘。古代以忠孝治天下,自有其道理,是一种十分古老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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