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fortable Zone”真的是个魔咒……一边喊着生命苦短、要及时行乐,一边纠结是不是不够上进、能做的还有很多。还有就是,快乐和幸福真的有高级和低级之分吗?
亨利詹姆斯已经陆陆续续困扰我几个月了,第一次从《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看到这个名字开始,到现在读完了《黛西米勒》、《华盛顿广场》和《螺丝在拧紧》,也在豆瓣、知乎和维基查阅了各种资料,我始终不能认同他的伟大之处。亨利啊,两年前的我一定会在读到《黛西米勒》第三页的时候就放弃你,而现在我居然在你身上花了至少两趟Hogwarts Express的时间……我不知道这样做带来的幸福高不高级,我只知道这样做一点也不快乐。这种上进不要也就算了。
所以不管26岁什么时候来,我永远选择当一条快乐的狗,而不是一个不快乐的人: )
To Kill Henry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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