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李诞的《笑场》,在里面学到了一个词,叫“刻奇”。我觉得挺符合自己的。
关于这本书,我不得不安利一下,他让我对作者的看法改变了许多,吸引我的是他的文字本身。
因为我是因为《吐槽大会》认识作者的。当时就很好奇,为什么他就想凭空出现一样,突然就火了,而且不仅是段子手,还是老板。
但当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他的火是他自己魅力的外放。他的文字才是我最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原因。
有一股不由自主想要分享给别人的冲动。
![](https://img.haomeiwen.com/i5602051/87275f24ee02aa73.jpg)
里面的原文是:
这篇文章写在几年前,如今再看有很多错漏,在那之后“刻奇”这个词也被很多人滥用,如今我也不完全同意文中的观点,随便看看,算一种角度。
刻奇:
一、自我感动及感伤;
二、难以拒绝的自我感动和感伤;
三、与别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动与感伤;
四、因为意识到与别人一道,感伤变得越发加倍;
五、滔滔不绝的汹涌感伤最终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体验感伤也就是体验崇高;
六、这种崇高是虚假的,附加含义大过实际含义;
七、当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个感伤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测;
八、这是最主要的,刻奇是一种自我愚弄。
按照这个解释,我无疑是“刻奇”了。
![](https://img.haomeiwen.com/i5602051/360fe08442826bdb.jpg)
然后我自己百度了一下,我又发现我不是一个“刻奇”的人。
百度原文截取:
Kitsch这个词80年代末中国读者在昆德拉那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已经遇到过。但是这本书中文译者将它的意思译反了,译成了“媚俗”,即讨好别人的意思,而这个词更准确的意思是“自媚”,即讨好自己、迎合自己。一般学界译为“刻奇”。
一种被认为低俗的艺术风格,是高雅艺术的反面。用于形容一种视觉艺术风格。
大量使用流行元素产出的艺术或设计。
使用浮夸没品的物件或装饰,以达到让大众认为很时尚的目的。也用于形容音乐。
刻奇用于形容19世纪那些过度夸张情感和戏剧化的审美和作品。
所以刻奇与矫情紧密相关。
当一样事物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后,就由不得别人不对此事物产生这种特殊的含义。
但我更喜欢下面的说法:
任何刻意地在作品中使用被公认为文化象征的元素然后廉价地大量生产这些非原创的东西。
因为自我感觉,至少我是原创。我内心也不想成为一个刻奇的人。坚持写给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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