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鲁智深,只须往那店里一坐,说一句:“这厮们快快去换了鞋,不去的洒家便打。”不就什么都解决了吗?
作为女生,一直没有读过“我们一起当土匪的日子”(小时候对《水浒传》的看法)。直到选修课上听老师讲起这本书,突然来了兴趣,于是抱着试试的心态打开书,结果读得爽快无比。
水浒里都是些五大三粗的汉子,动不动就是“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身长八尺,腰阔十围,力大如牛,能扛百斤”,从形象上实在是让人望而生畏。这群人站在一起就很壮观了,走在街上要引起围观的。
他们既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情怀,锄强扶弱劫富济贫之类的事做的也不明显——无非是些混乱世的,拼点智力蛮力,得一份生活而已。首先我的感觉是,虽然打着一个草莽英雄的旗号,这并不是一本讲英雄的书。
比如活宝鲁智深,一出场便给我两个深刻印象:力大如牛、路见不平。
前者是出来混的硬件条件,后者是莽直的性格使然。他虽然力大如牛,就用来打打架而已,他虽然路见不平,常常是情况都不曾搞清楚就乱逞英雄。他三拳打死了猪肉郑,成功的把自己由横着走的公务员变成了逃犯,由此走向了通往梁山的单行道。
这个故事听起来很悲情英雄,为了拯救弱势群体落到这步田地。但这件事本身到底不是单选题,身为公务员的鲁智深竟然想也没想过用王法来治这个杀猪的。就算是要以暴治暴,先动动法治发现不顶用再打也不亏。不过是听了父女两的一面之词,添了多少油加了多少醋都要看人家心情,可鲁智深不但偏听偏信,竟然三两句话都不问清楚就动手,活该打死了人吓自己一跳。然而转念一想,就算是他真问了,猪肉郑只须像后来的崔道成和丘小乙一般胡说一通,轻轻松松就能把鲁达兄搅得摸不着头脑。
梁山上的好汉们大多当不了英雄,他们没那个智商。
可以说,梁山好汉过半都是莽夫。他们都有“勇武”这项英雄的基本配置,却没有好好用来行使英雄行为,大多时候都在打小架,欺负弱小,抢来抢去。偶尔锄一下强,多半为私利,偶尔扶一下弱,还是免不了逞英雄而非真英雄的感觉。
剩下一些脑袋里有点弯弯的好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宋江之流,天天都在用玩政治的那一套手段在莽夫堆里面骗傻子玩,笑得脸上能刮下一层油,最后用这堆傻子换了政治资本,人家还替他数钱呢。
把史家庄傻小子史进的人生整个阴掉的神机军师朱武,便是阴损界的真英雄。真英雄硬气,真小人弯腰,朱武是这一条的极佳证人,第二回里装装假义气两腿一跪就从史进手里捞回了兄弟。像他们这样的人,节操两个字基本可以不作考虑,只需看到他们永远能化险为夷,把那些莽夫们连累得颠沛流离,便知他们的编演技术有多阴损多高明。
所以呢,《水浒传》这本书在我的脑袋中经过翻译还是变成了《土匪列传》。花了这么大功夫来说明这一点,为的是把所有正义忠奸道德法律全抛开来讲这些人——他们实打实的就是土匪,里面混有可爱的土匪,正直的土匪,奸诈的土匪,寡廉鲜耻的土匪,大家平起平坐,都是土匪。我读了一些评论讨论农民起义革命精神什么的,看得我摸不着头脑,在我看来,这本书好看,完全是因为写了一群土匪!
为什么他们的生活好看?因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刀杀人,人生也是大起大落,不受一点闷气,这种与我们普通人“小生活”相反的“大生活”根本是普通人做梦才敢有的理想乌托邦。
“梁山好汉”是一种力量的象征。前面讨论过他们的外形,鲁智深搬条凳子往郑屠夫猪肉摊前一坐,买肉的群众都不敢上来。我前段时间在学校门口买了双鞋,第一次穿着就发现不甚合脚,于是拿到店里去退换,店员一看我柔柔弱弱的样子,白眼都懒得翻过来一个,不换就是不换,巴拉巴拉一通瞎扯,最后还是我受了气走人。不论是宋朝的小市民还是今天的小市民,都免不了到处受这种闷气,如果我是鲁智深,只须往那店里一坐,说一句:“这厮们快快去换了鞋,不去的洒家便打。”不就什么都解决了吗?
说到底,欺软怕硬是小人本能,普通人遇上了小人,如果不幸是“软”的那一方,就免不了受欺负。因为是“软”的那一方,受了欺负也无可奈何,只有一口闷气憋在心里,憋得五脏俱损都吐不出来,要么就只能学阿Q在心里靠意淫胜利。
小市民一直是一个数量极度庞大而力量又极度弱小的阶层,每天每时每刻每分钟不知有多少小市民在受欺负,苦水吐出来能把地球淹三遍。受了欺负怎么办呢?没办法,伸手纸页一翻,读两回《水浒传》先。
“如果我是梁山好汉,谁敢欺负我,一拳打得他倒地不起,再来,三拳结果了他的小命。谁敢在我面前欺负弱小,我就打得他断胳膊断腿屁滚尿流,让他终生都只能当弱小。”人们多多少少是带着这样的潜层心理读水浒的,所以我讲读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爽快”,一种沉冤得雪、大仇得报般的快感。
梁山好汉的思路,首先是“我受了欺负”或“我看到别人受了欺负”,然后发现“我有能耐,我很能打”,最后变成“我反欺负他”。我执意把他们归作土匪,就是因为你明显可以看到这个思路是有点道德观上的问题的。
《水浒》的爽快,一是从被欺负到欺负的身份转换,二就是“不憋屈”。
说到憋屈,我第一个想到打虎将李忠。李忠是小市民出身,靠点三脚猫功夫和卖膏药为生,赚的都是辛苦钱,第一次遇到鲁达就让人掏钱,掏出了二两银子还被瞧不起,怎知这二两银子李忠要可怜兮兮的赚多久啊!李忠的生活已经好过大多小市民了,但到底是“小生活”,在鲁达和史进这种过“大生活”的人眼里,就跟渣一样。
且不说困难到三餐不继的人,正常人家也得天天打量着锅里米饭的来源,猪肉一涨价心里能掉下血来。梁山好汉们不一样,银子是天上下的,肉已经不以“块”算,直接晋升到“只”了,酒更是一桶一桶的灌。第六回鲁智深和史进在赤松林相遇,两个人都算是落了难,史进拿出最后一点食物分吃,竟然还是“干肉烧饼”这种奢侈品。
穷人一分钱当两分花,一分钱当一分钱花的算是中产阶级了吧,梁山好汉们可以一百块当一分钱花。什么鲍参鱼翅,用盆装来,高档红酒,以桶豪饮,梦幻一般的生活,对于买点肉丝还要算计的小市民来说,能够在书里读一读都算一尝夙愿了。
“不憋屈”的另一层含义,在于可以突破一切规则。这在书里多有体现。
荒诞的例子,鲁智深跑到佛堂里拉屎撒尿。初读的时候觉得奇怪,他明明曾是公务员,绝对不可能这点教养都没有,后来想明白,这种行为是为了突破规则而写。连佛堂里都可以拉屎撒尿了,还有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去做。
道德模糊的例子,杀人。梁山好汉手底下死了多少人就不必算了,坏人多,不坏或不怎么坏的人也不少,就算杀的全是坏人,杀人也是个非常突破规则的事,他们不但杀了,除了潇洒的过着大生活好像也没什么后果。正常世界里是不容许这些突破规则的事情发生的,而梁山好汉们干起来,完全自自然然。
我想,儿童读《西游记》,少男少女读《红楼梦》,小市民读《水浒传》,男人读《三国演义》,原因都是一样的,都是因为它满足了我们的幻梦。我们的生活太小了,需要一点“大生活”的样子来想像。
我想要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刀杀人、大起大落,当然这都是瞎说。但当我过得很憋屈,想买漂亮衣服没钱花,人微言轻连小贩都可以欺负我的时候,把书翻开,看一看梁山好汉,顿时就感到了心灵的安慰。
我们多么喜欢大生活啊。虽然谁都不会认为梁山好汉的生活是可实现的,但谁都不会否认读《水浒传》时心里那一股热辣辣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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