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导使老百姓不互相争夺。)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珍爱难得的财物,导使老百姓不去偷窃。)
㊣不见可欲,使民不乱。
(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导使民心不被迷乱。)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排空百姓的心机,填饱百姓的肚腹,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
㊣恒使民无知、无欲也。
(经常使老百姓没有智巧,没有欲望。)
㊣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圣人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做,顺应自然,那么,天下就不会不太平了。)
以上就是同行的原文与译文。
【第二句】:
㊣原文: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1、
首先,什么是难得之货?随便举两个例子。
对于灾民而言:
粮食就是难得之货!如果政府抬高粮价,人民必定会盗货。
对于底层人民来说:
官爵就是难得之货,如果政府尊崇贤者,人民必定会盗名。
所以,盗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种:
一种是盗货,一种是盗名。
为此两千多年前的庄子还特意编了一则讽刺孔子的寓言,寓言中说:
有两个兄弟:哥哥叫柳下惠,即是传说中那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弟弟叫柳下跖,即是历史上著名强盗领袖“盗跖”。
众所周知,柳下惠是公元前七世纪的人物,盗跖则是公元前五世纪的人物。两人的时空相差了整整二百年,庄子为什么要故意把他们写成是两兄弟呢?其实庄子是为了打抱不平:
凭什么柳下跖被人诬陷为“盗跖”,柳下惠却被人赞美成“圣之和者”?
如果非要说柳下跖是大盗,那么:
柳下跖属于“盗货”者,而柳下惠属于“盗名”者。
两人同样是盗贼,哪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所以在庄子眼里:
柳下惠与盗跖,就如同乌鸦之于黑猪:半斤八两而已。
那么,我们从庄子对“盗”的态度就可以推测出,老子这里所谓的“盗”,其实也并没有主观上的贬义色彩,而是以一种客观中性的语言在为社会现象画素描。
3、
为什么世人会对把“盗”字看得如此卑下呢?主要是因为对“盗”的理解太过于狭窄,只局限于生活伦理的范畴,没有上升到社会学或政治学的高度。在我们普通人眼里:
“盗”只有一个称呼,那就是小偷。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恐怕未必。比如:
有人偷了一头牛,我们会称之为小偷;
但有人偷了一千里土地,我们反而会称之为诸侯;
还有人偷了一万条人命,我们甚至会称之为将军。
你看,同样是偷——偷的少就成了贼人,偷的多就成了贤人。天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所以庄子曾经大骂:
“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偷钩的人被处死,偷一个国家的人反倒成为诸侯。)
近代的英国大作家萧伯纳也讽刺道:
“偷一块面包进监狱,偷一条铁路进国会。”
可见,决定一个人的不是偷不偷,而是偷的多与少,偷得巧还是不巧。
4、
如果再从哲学终极意义上来界定,那么我们所有的人,无一不是小偷。什么叫偷?不问自取即为偷。请问:
耕种的时候我们问过土地吗?
除草的时候我们问过虫子吗?
吃饭的时候我们问过植物吗?
食肉的时候我们问过动物吗?
耕种、除草、吃饭、食肉这些行为算不算偷?从纯粹哲学的意义上讲,毫无疑问就是偷。所以《阴符经》里有一句话说得好:
“人,万物之盗。”
也就是说,人类通过对世界万物的“盗取”来维持自己的生命与生活。谈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佩服古代某些宗教的哲学洞察力。
比如印度自古就有一个传统宗教叫耆那教,这个教派的信徒们有一个奇怪的习惯——必须每时每刻戴口罩。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认为:
人类开口说话,会杀死空气中的微生物。
可见,耆那派为了减少人类对万物的“盗取”行为,制定了十分严苛的教规。
正宗的佛教徒在喝水的时候也会念饮水咒,为什么?因为在佛教的观念里:
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
若不持此咒,如食众生肉①。
释迦牟尼很早就知道,人类喝一碗水,都会盗取千万条虫子的生命。现代的生物科学也完全可以证明,耆那教和佛教的观念是完全符合事实的。
但是,人类在潜意识当中绝不会承认这些。即使承认,也绝不可能为此承担责任。
5、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每个人, 本质上都是“弱肉强食”的拥护者,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们之所以会理直气壮地认为“食肉饮水”理所应当,只是因为:
我们所盗取的对象既没有反抗的实力,也没有讲理的能力。
但是这种行为,跟一个国王无故下令斩杀一名流浪的乞丐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吗?或许在国王的眼里,乞丐还远远不如他的一条爱犬珍贵。
所以,“盗”其实是世界上最正常的一种行为。至此,或许我们就可以理解:
为什么佛家会以“慈悲”为怀,为什么基督教要以“赎罪”为本。即使是老子也认为“道”之所以宝贵,就是因为“求以得,有罪以免”(求得了道,可以免罪)。
为什么世界上的智者总是在自我反思并且心存敬畏?因为这个世界上许多看起来是正常无碍的行为,其背后都可能隐含着罪恶的一面。当然,同样的道理,世界上许多看起来是“恶”的行为,如果深查原因,其背后都可能有合理一面。
比如说,只要一个国家里执政者“贵难得之货”,那么人民必然会为盗,或者盗货,或者盗名。而且在老子看来,这不是老百姓的错,而是由于统治者不懂人性,无形中激起了人性中的恶。
所以,此时人民的“盗”虽然在社会学的意义上违反法律,但是在哲学的意义上却完全合乎人性,归根结底从本质上来说,这是执政者的错,人民是无辜的。
6、
其实高明的统治者都明白这个道理,比如说汉文帝。据记载:
汉文帝一生勤俭,不尚奢华,在位的时候有人千里迢迢来到京城献了一匹十分名贵的千里马②。如果是普通皇帝,坐了几十年“桑塔纳”,好不容易见到一辆“宝马”,怎么可能不动心?估计脚连路都走不动。
但是,汉文帝不愧是一代明君,面对“宝马”心如止水,连坐上去试试的想法都没有,直接下诏声明:
朕不接受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献贡。
因为他知道:
天下才稳定没多少年,而且老百姓刚刚经历了从战国到秦末几百年的战争和动乱,人心思定,老百姓只求不折腾,能过几天安稳日子。
如果他接受了这匹千里马,就好比将一颗巨石扔进平静的湖面,势必会引起全国性的波动和涟漪。既然养马可以讨好皇帝,可以赚钱,甚至可以获得权位,那农民还有那么大动力去辛辛苦苦种地吗?恐怕天下马上就会多出两种人:
一种是盗马贼,一种是养马之后换取“名利权”的“贼”。
没错,前者正是盗跖的原型,后者正是柳下惠的原型。老子和庄子都看到了这一点,汉文帝尊崇黄老之学,当然也不例外。
其实,面对宝马,汉文帝怎么可能不动心?他只是深谙利害,主动选择了“不贵难得之货”而已。也正因为有汉文帝的默默积累,到了汉武帝时期,整个汉王朝才会国库充足,天下大富,有实力去抗击匈奴。
归根结底,汉王朝之所以能够强大的底层逻辑,有一部分应归功于老子“不贵难得之货”的治国理念。
【参考资料】:
1、见月律师《 毗尼日用录•饮水偈咒》、《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第八卷》、 《央掘魔罗经•卷第二》
2、《汉书•卷六十四下•严硃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
作者:紫侠狼,90后文字狂生,夜色如墨,月光如我。
你好!欢迎来到新统国学的世界,这里是当代人的国学院!我是紫侠狼,一个立志复兴传统文化的90后,研究《道德经》十四年,累计读书2.5万小时,目前正在全网连载《酷说老子》,每天更新,预计全书120万字。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会竭尽全力,不做任何保留,秉持“用科学开释国学,以新统承继传统”的理念,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帮你打通各个学科之间的理论壁垒,用我十几年来搭建的知识体系为你架构一条通往《道德经》的天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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