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解释:当我们有新的需求时,应该创建新的类来实现新功能,而不用修改原来已经正常运行的代码。
优点: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及可维护性
开闭原则是所有软件设计原则的总则。
2.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解释:controller类应该去跟service接口打交道,而不要直接跟serviceImpl类或者Dao和POJO打交道
优点: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稳定性,提高代码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可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3.单一职责原则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
一个类/接口/方法只负责一项职责
解释*:如果一个类/接口有多种类型的功能,应该拆分为多个平级的类/接口;如果一个方法中存在多个逻辑判断,应该拆分为多个平级的方法。
优点: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4.接口隔离原则
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一个类对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
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
注意适度原则,一定要适度
优点:符合我们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从而使得类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5.迪米特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又叫最少知道原则
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强调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说话
朋友: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入参数中的类称为成员朋友类,而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朋友类。
优点:降低类之间的耦合
6.里氏替换原则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替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扩展:一个软件实体如果适用一个父类的话,那一定适用于其子类,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适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父类对象,而程序逻辑不变。
引申意义: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含义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含义2: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含义3: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入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含义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方法时(重写/重载或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出/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或相等。
优点1:约束继承泛滥,开闭原则的一种体现。
优点2:加强程序的健壮性,同时变更时也可以做到非常好的兼容性
提高程序的可维护性、扩展性。降低需求变更时引入的风险。
7.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软件复用的目的
聚合has-A(电脑与U盘的关系) 组合contains-A(国和家的关系) 继承is-A
优点: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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